资助学生政策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国家在我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财政奖助比例占学生总数的13%。学校设立校内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同时还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绿色通道”入学、发放临时困难补贴、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等一系列助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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