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一)学校奖学金
为鼓励学生在校期间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奋发有为,学校设立校级奖学金,奖励标准分别为一等奖学金3000元、二等奖学金1500元、三等奖学金800元、单项奖励金500元。
申请条件:
参考《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
申请时间:
每学年第一学期中(即10-11月份)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二)技能赛奖金
参加政府部门或权威行业学会、协会等机构举办的竞赛类活动获得一等、二等、三等、优胜奖的学生可获得学校设立的技能赛奖金,奖金金额300元-20000元不等。
申请条件:
学校选派参加政府部门或权威行业学会、协会等机构举办的竞赛类活动,并获得名次。
申请时间:
每学年第一学期初(即8月底至9月)。
(三)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校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我校勤工助学工资按广州市非全日制工资标准执行。
申请条件: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申请时间:
在读期间,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