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
第三十四条学校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我省民办高校和民办中职学校收费备案以及住宿费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657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普通类专业学费19500-20000元/生·学年;体育类专业学费19500元/生·学年;医学类专业学费19500-20000元/生·学年;艺术或设计类专业学费 21000元/生·学年;创新精英班专业学费29800元/生·学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29800元/生·学年;产业学院特色班专业学费23000元/生·学年。
住宿费:广州校区:1700元/生·学年;清远校区:3000元/生·学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