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章 招生对象及计划
第五章 报考方法
第六章 考核办法及录取规则
第七章 组织保障
第八章 时间安排表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章 附 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5〕9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名称: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4144014427
第五条学校地址:广东省肇庆(大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旺大道21号,邮政编码:526238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 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 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 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 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
第十二条招生办、教务处为学校转段考核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招生办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拟定三二分段招生章程;拟定考生的录取分数线,并将以上工作呈报我校招生委员会审核批准;将拟定录取考生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等。教务处主要职责是联合合作中职院校制定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试点转段考核工作方案(简称转段考核方案)、编制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按照转段考核方案要求组织好转段考试命题、考试、阅卷及成绩 公示等工作,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做好高职学段人才培养工作,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对象及计划
第十四条招生对象
1.招生对象:2023年被试点中职学段录取并在相关专业“三二分段班”就读,符合粤教职函〔2023〕14号等文件要求,具 有正式学籍和符合2026年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学生。试点专业“三二分段班”学生身份以中职学段招生录取时身份为准。不接受对口中职学校对口专业“三二分段试点班”外的中职学生 报名及参加考核。
2.招生对口的学校、专业招生计划、学制。详见下表:
2026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招生计划一览表
| 序 号 | 高校名称 | 高职专业名称 | 高职 专业 代码 | 对口中职 学校代码 | 对口中职学校名 称 | 对口中职专业名称 | 对口中 职专业 (代码) | 2023 年招 生计 划 |
| 1 | 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 计算机应 用技术 | 510201 | 9800023 | 广东省国防科技 技师学院(广东省技工教育师资培训学院) | 计算机网 络应用 | 0301-4 | 35 |
| 2 | 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500211 | 9800233 | 广州市天工科技 技工学校 | 汽车维修 | 0403-4 | 35 |
| 3 | 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 现代物流管理 | 530802 | 9800023 | 广东省国防科技 技师学院(广东省技工教育师资培训学院) | 现代物流 | 0415-4 | 35 |
| 4 | 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 电子商务 | 530701 | 8800746 | 广东信息工程职 业学院中职部 | 电子商务 | 730701 | 35 |
| 5 | 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 电子商务 | 530701 | 8800705 | 汕头市中博职业 技术学校 | 电子商务 | 730701 | 35 |
| 6 | 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460104 | 8800784 | 河源市科贸职业 技术学校 | 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 | 660303 | 35 |
| 7 | 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510209 | 8800144 | 珠海市新思维中 等职业学校 | 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 | 660303 | 35 |
| 8 | 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 大数据与 会计 | 530302 | 8800746 | 广东信息工程职 业学院中职部 | 会计事务 | 730301 | 35 |
| 9 | 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 数字媒体技术 | 510204 | 8800746 | 广东信息工程职 业学院中职部 | 计算机平 面设计 | 710210 | 35 |
| 10 | 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 数字媒体技术 | 510204 | 8800784 | 河源市科贸职业 技术学校 | 计算机平 面设计 | 710210 | 35 |
| 序 号 | 高校名称 | 高职专业名称 | 高职 专业 代码 | 对口中职 学校代码 | 对口中职学校名 称 | 对口中职专业名称 | 对口中 职专业 (代码) | 2023年招生计划 |
| 11 | 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 数字媒体技术 | 510204 | 8800144 | 珠海市新思维中 等职业学校 | 计算机平 面设计 | 710210 | 35 |
| 12 | 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 计算机应 用技术 | 510201 | 8800444 | 湛江市华南职业 技术学校 | 计算机应用 | 710201 | 35 |
| 13 | 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500211 | 8800705 | 汕头市中博职业 技术学校 | 汽车运用 与维修 | 700206 | 35 |
| 14 | 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 数字媒体技术 | 510204 | 8800787 | 汕头市科技应用 职业技术学校 | 数字媒体 技术应用 | 710204 | 35 |
| 15 | 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 新能源汽 车技术 | 460702 | 8800746 | 广东信息工程职 业学院中职部 | 新能源汽车制造与检测 | 660702 | 35 |
| 16 | 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 室内艺术设计 | 550114 | 9800233 | 广州市天工科技 技工学校 | 工艺美术 | 1402-4 | 35 |
正式录取后,学校不给予调整专业。
3.转段考核的学生须在第五学期前获得相应专业对口的下列资格证书之一:
①获得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等级证书E级以上证书;
②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含)以上技能等级证书;
③省(厅局)级及以上行政部门及其授权的省级(含)以上行业学会颁发的中级(含)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④国家开展试点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X证书);
⑤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
⑥其他行业认可度较高的证书。
第五章报考方法
第十五条试点中职学校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审核过的转段考核工作方案和招生章程,组织有意参加转段考核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向高职院校报名。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材料按《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41号)等文件相关要求执行,可由中职学校集中收集在高考报名时由地市招办审核完成。报名工作完成后由高职院校统一在普通高考录取系统输入和校对参加转段考核学生信息。
第六章考核办法及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学校制订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录取方案,报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备案后,纳入学校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
第十七条考核方式和内容转段考核以过程考核为主,总成绩由中职学段前两年文化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程成绩相加组成,转段考核成绩根据转段考核工作方案中转段考核合格标准执行,实行教考分离,由高职院校组织命题,对口中职学校在该课程学 习结束时,采取笔试、实操、面试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
1.考核内容:三二分段试点转段考核以过程考核为主,转段考核课程由中职学段前两年的文化基础课和专业课组成,转段考核总成绩分两部分组成:指定课程中职阶段期末考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40%,转段考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60%。
2.考核形式:转段考试课程共设4门,考试满分为400分。其中文化基础课选择2门,考核满分为200分;专业课选择2门,考核满分为200分。转段考核方式可采取笔试、面试、技能操作等方式组织开展考试,其中专业课考试应突出对技能的要求。课程考核实行教考分离,由广东信息工程学院组织命题,对口中职学校在该课程学习结束时,组织开展考试。所有考核课程由我校负责试题编制,经审定后在对口中职学校开展考试或考核。
3.成绩评定:转段考核总成绩满分值为100分高职学段拟录取的考生转段考核总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0分。课程考试实行教考分离,由有关高校组织命题,对口中职学校在该课程学习结束时,采取笔试、认定、实操、面试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
第十八条免试入学资格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考核对象在校期间获专业相 关的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 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由我校会同中职学校填写《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试点免予考核申请表》,经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复核、省招生办公 室审核,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可以免予参加高职院 校考核,就读高职院校相对应专业。
第十九条招生录取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 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转段考核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 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 一 )录取条件
“三二分段班”学生中职学段毕业后,符合以下条件和其他相关要求的,可被对口高职院校对口专业录取:
1.转段考核成绩符合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和高职院校招生章程、招生简章、转段考核工作方案等相关要求。
2.符合2026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高考体检合格;
3.须在中职学段毕业后取得本专业毕业证书;
4.依照高职院校对职业资格证书的明确要求,在中职学段第五学期前取得相应证书;
5.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录取流程
1.组织开展转段考核。我校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转段考核工作方案会同中职学段组织开展转段考核,并按一定规则形成转段考核总成绩;联合对口中职学段将转段考核总成绩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于7月底前将公示无异议的学生成绩、转段考核的总结(含中职学段录取人数、转段人数和转段率)报省招生办公室。
2.我校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工作领导小组在符合报考条件 的学生中,按过程成绩(文化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程)转段考核 总成绩满分值为100分高职学段拟录取的考生转段考核总成绩 原则上不低于40分。依据省教育厅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 拟录取考生名单,会同中职学段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
3.中职学段在第五学期前负责将拟录取考生中职录取名册、高考报名表、职业技能证书等材料生成电子版,统一汇总后送我校招生办审核。
4.已被正式录取的学生第五或第六学期在中职学段按照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继续学习,第四学年进入对口试点专业学习。被正式录取的考生在高职学习阶段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
5.已被正式录取的学生应在我校报到时出示中职毕业学历证书原件,否则注销其录取资格。
(三)三二分段录取学生的收费标准
通过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录取的新生进入我校后,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全日制学生完全一致。
第二十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与2026年普通高考入学新生收费标准一致,均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我省民办高校和民办中职学校收费备案以及住宿费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657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 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报到和复查
(一)被录取的考生必须在第五或第六学期在中职学校参加学习,不回中职学校参加理论学习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二)被录取的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到我校报到注册继续完成高职两年段的学习,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
(三)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考生原所在学校。
第七章组织保障
第二十三条学校成立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招生转段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由招生办、教务处和监察部门负责人为主的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考生资格审查、考试组织、免试入学、录取等具体工作。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
第二十四条命题、考试与评卷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 的指导监督下由我校组织实施。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 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 各项工作。
第二十五条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 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录取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 考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工作。
第二十六条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阳光工程”。
第八章时间安排表
第二十七条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时间安排如下:
(一)2025年6月31日前,由中职学段完成公示文化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程相加的总成绩,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成绩合格的学生名单,并报高职院校。
(二)2025年11月,对口中职学段组织学生进行高考报名、高考体检。(具体时间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三)2026年2月底前,对口中职学段收集学生高考报名相关材料按要求生成电子版,统一汇总后移交我校招生办。
(四)2026年3月,公布录取学生名单。
(五)2026年9月,学生到我校报到注册。
以上时间安排,如有变动,请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的工作日程为准 。
第九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八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8-3630628
传真:0758-3630628
电子邮箱:728868168@qq.com
学校网址:http://www.gdiet.edu.cn
招生网址:http://zs.gdiet.edu.cn
第二十九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办公室
联系人:冼聪
监督电话:0758-3603811
电子邮箱:179031400@qq.com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2026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考核、招生录取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授权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