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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对象
1.报考基本条件
所有报考考生须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5〕7号)普通高考报名条件规定,并参加了广东省2026年普通高考报名。
2.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
考生应为试点招生专业合作企业的在职员工。试点录取的考生必须为合作企业员工,且已经与合作企业签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且有效的劳动合同(以下简称为“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应涵盖录取学生学习期间)和现代学徒制培养三方协议,并由合作企业购买3个月(含)以上社保(统计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考生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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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报名及志愿填报
(一)时间:5月7日10:00至10日16:00。
(二)方式:考生凭高考报名号及密码登录“广东省2026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下称“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pg.eeagd.edu.cn/gzks/)报名,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在“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不分考生类型)考核方式中选择填报志愿、缴交考试费,录入相关报名信息、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版,下同)。考生在选择考核方式前,需认真查阅拟报考院校招生网站上公布的招生专业考核方式,无法确认的需向我校咨询并明确。
(三)资格审核及确认。“学考+校测”(面向普通高中考生)考生的报考资格由网上报名系统直接验证,除“学考+校测”(面向普通高中考生)外其他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由报考院校在报名期间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报考资格一经确认,考生不得更改考核方式。考生报考流程图详见附件2。
(四)高校在校生、2026年被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以及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转段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
(五)报名及志愿填报必须由考生本人进行填报,不得委托他人或机构进行填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完成志愿填报后,须及时关注“网上报名系统”拟报考院校资格确认结果。如考生对院校资格确认结果有异议,须在报名期内向我校提出申诉,逾期不予受理。如因填报后未及时关注拟我校资格确认结果、逾期未按要求填报、委托他人或机构进行填报等情况而造成无法正常报考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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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方式
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考生
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方式,主要侧重于职业技能考核,由招生院校自主命题、自行组织实施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核,择优录取。“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值合计10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核内容分值为40分,职业技能考核内容分值为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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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录取
(一)广东省高职自主招生录取实行网上录取,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原则进行。我校在符合高职自主招生报考条件、考核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各招生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我校招生网站公布的高职自主招生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二)原则上,拟录取的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考生考核成绩不得低于考核满分值的40%。
(三)已报考夏季高考并被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夏季高考本科层次院校和专科层次定向培养军士院校招生录取,不能参加除定向培养军士外其他夏季高考高职(专科)层次的招生录取,也不能参加其他类型的高职(专科)层次招生录取。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考生参加夏季高考被本科层次院校或专科层次定向培养军士院校录取后,取消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各招生院校不得接受被本科层次院校或专科层次定向培养军士院校录取的考生报到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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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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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班学生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原则上不得转入同一专业普通班;试点班学生因应征入伍、生病等特殊原因经学校同意休学、复学后,有关招生院校和试点企业没有继续开展试点的,经学校、试点企业和学生协商一致,可按学校有关规定,转入同一专业普通班学习或自愿退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