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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要求,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1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上海交通大学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旨在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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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2021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3号)要求,上海交通大学将为勤奋上进的农村学子提供享受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承担一流大学的社会责任,践行“饮水思源、爱国荣校”之校训。2021年上海交通大学继续实施高校专项“思源计划”,特制定本简章。
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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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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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2020年“思源计划”招生简章
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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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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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上海交通大学章程》,结合我校本科招生工作
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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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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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2017招生章程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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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2017年在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
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