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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林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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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林业大学:普通本科 高校类型:农林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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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林业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介绍

hl005 2017-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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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校与欧洲、亚洲、美洲等十余个国家和地区的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广泛的合作研究和学术交流关系。目前我校与国外及台湾地区的合作交流项目主要包括:

 

一、美国科罗拉多大学丹佛分校“3+1+1”学生交换项目

2011年11月,我校与美国科罗拉多大学丹佛分校签署了校际合作协议。根据两校协议中有关学生交流的内容,于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启动对我校学生培养的“3+1+1”项目。我校主要派出土木工程学院、机电学院、交通学院、信息学院的学生在科罗拉多大学丹佛分校成功地完成第四学年的学习之后,我校授予其学士学位。获得本科学位后我校的学生可以选择在科罗拉多大学丹佛分校学习一年,完成硕士学习。成绩要求:平均分70分、外语成绩托福71分、雅思6分以上。

 

二、法国南特高等林产工业学院学生联合培养项目

1999年我校与法国南特高等林产工业学院签署了长期合作协议,我校木材科学与工程、林产化工、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等相关专业二年级及以上的本科生,通过对方学校考核及法国驻中国使(领)馆签证处的法语水平测试后,可赴法方学校学习三至四年(其中包括一年的法语强化学习)。学生毕业后可以获得我校的学士学位和对方的硕士学位。对方学校学费为每年4350欧元,生活费等其他费用约每月700欧元。我校在每年春季学期开学初组织该项目的申报工作,推荐名额不限。

 

三、芬兰赫尔辛基大学的学生交换项目

我校与芬兰赫尔辛基大学于2000年签署了校际合作协议,两校在科研合作、学生交流等多方面开展合作。每学期开学初,我校均会组织选派工作。目前每学期可选送2名本科生或研究生赴赫尔辛基大学农林学院进行交换学习,专业涉及林学、木材科学、野生动物、园林、生命、经管等学院的专业,英语要求学生雅思成绩在6.0以上,托福成绩在79分以上。赫尔辛基大学免收学费,并提供奖学金,学生的生活费用等其他费用自理。

 

四、芬兰凯门拉森应用技术大学学生交换项目

我校与芬兰凯门拉森应用技术大学于1995年展开合作,随着2005年新的合作协议的签订,双方的合作得以进一步扩大,尤其是学生的交换项目,近几年,我校每学期都有2-3名学生到该校进行为期半年至一年的短期交流,专业涉及经济管理学院各专业、工业管理及物流工程专业等。学校免收学费,生活费等其他费用由学生自理。

 

五、俄罗斯莫斯科国立林业大学学生交换项目

我校与俄罗斯莫斯科国立林业大学于2012年1月正式签署了两校学生交流协议书。根据该协议我校每学期都有5名学生到该校进行为期半年的短期交流,我校学生在该校学习涉及林业方面和专业俄语方面的知识,学校要求学生们必须熟练掌握俄语,学校免收学费。生活费和其他费用由学生自己支付。

六、俄罗斯乌拉尔国立林业工程大学学生交换项目

我校与俄罗斯乌拉尔国立林业工程大学2003年建立了合作关系,于2009年开始互派学生交流学习。根据该协议,我校每学期派出5名学生到该校进行为期半年的交流学习。学校要求学生们必须熟练掌握俄语,学校免收学费。生活费与其他费用由学生自己支付。

 

七、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国立经济与服务大学合作办学项目

2002年东北林业大学与符拉迪沃斯托克国立经济服务大学签署了关于互换学生项目的协议,根据该协议我校每学期派出4名学生或者每学年派出4人到该校进行交流学习;学校要求学生熟练掌握俄语,免收学费。生活费与其它费用由学生自己支付; 2007年,两校在之前的合作基础上签署了新的合作协议;2010年我校与该校又签署了补充协议,并增加了合作专业,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合作,如奖学金项目、交换生项目、学生实习项目等。

 

八、韩国江原大学交换生项目

我校于1992年与韩国江原大学林学院签署了学术合作协议、2006年与韩国江原大学签署了学术交流协议、2010年两校又签署了学生交流协议。依据协议,每学期都会派出优秀学生到该校进行为期半年或一年的交流学习。交换生在江原大学修得的学分根据协议可以通过我校教务系统进行学分认定。每学期选派时间为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3月中旬至4月中旬,派出时间为2月至7月春季学期,9月至1月秋季学期。交换生免收学费,住宿费、生活费自理。被选派的交换生和研修生均需要缴交东北林业大学的学费。

 

九、日本北见工业大学交换生项目

我校于2002年3月与日本北见工业大学签署《东北林业大学与日本北见工业大学之间学生交流备忘录》。依据协议日本北见工业大学以每学年3人为上限,接收我校在校大二、大三年级优秀本科生作为交换生。交换生在北见工业大学修得的学分根据协议可以通过我校教务系统进行学分认定。每学年选派时间为12月中旬,派出时间为对方学校4月春季学期。交换生免收学费,住宿费、生活费自理。被选派的交换生需要缴交东北林业大学的学费和住宿费。

 

十、日本岛根大学交换生项目

我校于2008年与日本岛根大学签署《东北林业大学与日本岛根大学之间学生交流协议》。依据协议岛根大学每年接受我校外语学院日语专业一名优秀本科生赴岛根学习1学年。交换生在岛根大学修得的学分根据协议可以通过我校教务系统进行学分认定。每学年选派时间为2月中旬,派出时间为对方学校10月秋季学期。免收学费,生活费、住宿费、旅费自理。如入选日本文部省奖学金项目,将全额资助。被选派的交换生均需缴交东北林业大学的学费和住宿费。

 

十一、台湾东海大学交换生项目

我校于2011年7月与东海大学签署了《教育学术合作交流协议书》《学生交流项目协议书》,依据协议2012年3月我校派出首批交换生赴东海大学学习一学期。东海大学以每学期五人为上限,接收我校在校大三年级及硕士二年级的优秀学生。交换生在东海大学修得的学分根据协议可以通过我校教务系统进行学分认定。每学期选派时间为3月中旬至4月中旬,10月中旬至11中旬,派出时间为东海大学2月至6月春季学期,9月至1月秋季学期。免收交换生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自理。被选派的学生均需缴交东北林业大学的学费和住宿费。

 

十二、台湾东华大学交换生项目

我校于2008年12月与东华大学签署了《学术交流合作协议》及《学生交流项目协议》,依据协议2009年9月我校派出首批交换生赴东华大学学习一学期。东华大学以每学年五人为上限,接收我校在校大三年级及硕士二年级的优秀学生。交换生在东华大学修得的学分根据协议可以通过我校教务系统进行学分认定。每学期选派时间为3月中旬至4月中旬,10月中旬至11中旬,派出时间为东华大学2月至6月春季学期,9月至1月秋季学期。免收交换生的学费和住宿费,生活费自理。被选派的学生均需缴交东北林业大学的学费和住宿费。

十三、台湾明道大学交换生项目

我校于2012年11月与明道大学签署了《学术合作与交流协议》《学生交换协议》,依据协议2013年3月我校派出首批交换生赴明道大学学习一学期。明道大学以每学期2人为上限,接收我校在校大三年级及硕士二年级的优秀学生作为交换生。交换生在明道大学修得的学分根据协议可以通过我校教务系统进行学分认定。每学期选派时间为3月中旬至4月中旬,10月中旬至11中旬,派出时间为明道大学2月至6月春季学期,9月至1月秋季学期。交换生免收学费,住宿费、生活费自理。被选派的交换生需缴交东北林业大学的学费和住宿费。

 

 

 

 

 

十四、台湾屏东教育大学交换生项目

我校于2013年4月与屏东教育大学签署了《学术交流合作协议书》依据协议2013年9月我校将派出首批交换生及研修生赴屏东教育大学学习一学期。屏东教育大学以每学期四名交换生、五名研修生为上限,接收我校在校大三年级及硕士二年级的优秀学生。学生在屏东教育大学修得的学分根据协议可以通过我校教务系统进行学分认定。每学期选派时间为3月中旬至4月中旬,10月中旬至11中旬,派出时间为东海大学2月至6月春季学期,9月至1月秋季学期。交换生免收学费,住宿费、生活费自理。研修生一切费用自理。另被选派的学生均需要缴交东北林业大学的学费和住宿费。

 

十五、台湾台北大学交换生项目

我校于2009年4月与台北大学签署了《学术交流合作意向书》及《学生交流协议书》,依据协议2010年3月我校派出首批交换生赴台北大学学习一学期。台北大学以每学期二人为上限,接收我校在校大三年级及硕士二年级的优秀学生。交换生在台北大学修得的学分根据协议可以通过我校教务系统进行学分认定。每学期选派时间为3月中旬至4月中旬,10月中旬至11中旬,派出时间为台北大学2月至6月春季学期,9月至1月秋季学期。免收交换生的学费和住宿费,生活费自理。另台北大学会为成绩优异的交换生提供交换期间的奖学金。被选派的学生均需缴交东北林业大学的学费和住宿费。

 

 

十六、台湾义守大学交换生项目

我校于2011年3月与义守大学签署了《学生交流备忘录》《东北林业大学本科生至义守大学修读备忘录》,依据协议2011年9月我校派出首批交换生赴义守大学学习一学期。义守大学以每学年五人为上限,接收我校在校大三年级及硕士二年级的优秀学生作为交换生:以每学期20人为上限,接收我校的研修生。交换生和研修生在义守大学修得的学分均根据协议可以通过我校教务系统进行学分认定。每学期选派时间为3月中旬至4月中旬,10月中旬至11中旬,派出时间为义守大学2月至6月春季学期,9月至1月秋季学期。交换生免收学费,住宿费、生活费自理;研修生的所有费用需自理。被选派的交换生和研修生均需缴交东北林业大学的学费和住宿费。

 

十七、台湾中国文化大学交换生项目

我校于2012年3月与中国文化大学签署了《合作与交流协议书》《学生交换协议书》,依据协议2012年9月我校派出首批交换生赴中国文化大学学习一学期。中国文化大学以每学期2人为上限,接收我校在校大三年级及硕士二年级的优秀学生作为交换生,以每学期11人为上限,接收我校的研修生。交换生和研修生在中国文化大学修得的学分根据协议可以通过我校教务系统进行学分认定。每学期选派时间为3月中旬至4月中旬,10月中旬至11中旬,派出时间为中国文化大学2月至6月春季学期,9月至1月秋季学期。交换生免收学费,住宿费、生活费自理;研修生的所有费用需自理。被选派的交换生和研修生均需缴交东北林业大学的学费和住宿费。

 

十八、台湾中兴大学交换生项目

 

我校于2009年11月与中兴大学签署了《学术交流合作意向书》及《学生交流协议书》,依据协议2010年9月我校派出首批交换生赴中兴大学学习一学期。中兴大学以每学年五人为上限,接收我校在校大三年级及硕士二年级的优秀学生。交换生在中兴大学修得的学分根据协议可以通过我校教务系统进行学分认定。每学期选派时间为3月中旬至4月中旬,10月中旬至11中旬,派出时间为中兴大学2月至6月春季学期,9月至1月秋季学期。免收交换生的学费和住宿费,生活费自理。被选派的学生均需缴交东北林业大学的学费和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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