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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工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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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工商学院:普通本科 高校类型:理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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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工商学院录取说明

jl015 2017-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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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本科: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英语、日语;专科:国际贸易实务、电子商务、商务英语、商务日语、中外合作办学(会计)、中外合作办学(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只招英语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语种。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体检标准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普通本、专科录取规则
    1 、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考生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分数级差。
    3、专业安排:按照“专业志愿清”原则,以考生第一志愿为准,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第一志愿专业名额录满,在二、三志愿安排,以此类推。所报专业录取额满,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作退档处理。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我校2012年在江苏省招生所有专业,对选测科目原则上不做要求。划线办法、投档办法均按照江苏省文件规定执行。报考我校本科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以上,对于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办法,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的学生,我校承认江苏省规定的加分政策。
    5、凡是考入我校普通本科(艺术类除外),普通专科(中外合作办学类除外)的考生,入学后均有一次专业调整的机会,学院统一组织考试,考试通过后转入所选专业学习。
    6、普通本科高考分数达到所在省份当年重点本科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入学后专业免试任选,并予以奖励。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对于进档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总分60%+专业课成绩总分100%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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