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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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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理工大学:普通本科 高校类型:理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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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理工大学录取规则

gx004 2017-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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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一般按照不超过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招生计划以及该省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九条 录取总规则为:在考生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要求,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直至完成计划为止。

第二十条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统考成绩、身体条件、志愿顺序相同的情况下,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我校优先录取:获得地(市)级以上各类奖励的考生;填报有我校资源勘查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地质工程、测绘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等专业志愿的考生;文科类专业语文、英语成绩优秀的考生;理工类专业数、理、化成绩优秀的考生。

第二十一条 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因受就业岗位聘用条件所限,要求考生形体较好、五官端正,身高男165厘米以上、女身高158厘米以上。

第二十二条 所有专业(类)录取男女生无比例限制。

第二十三条 报考我校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的考生须有一定的绘画基础,新生入学以后,须加试美术(素描),不合格者,可以转入我校工程管理专业学习。

第二十四条 我校少数民族预科班的录取,按国家和广西自治区有关文件,参照本章程相关条款执行。

第二十五条 受办学条件的限制,在外语语种方面,我校2013年仅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

第二十六条 我校将及时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我校本专科招生网站在线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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