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海峡高考门户网站——福建高考网

河南科技学院

157085人关注
河南科技学院:普通本科 高校类型:理工类
官方微信
公众号
官方企
业微信

河南科技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hn008 2025-05-3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普通高校招生政策,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 部、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5年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 择优录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河南科技学院

第五条 学校性质:河南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地点:学校位于河南省新乡市,本科在东明校区(位于河南 省新乡市红旗区华兰大道655号),专科在百泉校区(位于河南省新乡市辉县 市学院路中段)。

第七条 学校始建于1939年,学科专业涵盖农学、工学、理学、管理

学、教育学、文学、经济学、法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具有11个硕士学 位授权一级学科和17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是河南省博士学位授予重点立项建 设单位。

第八条 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毕业要求的本、专科学生,学校颁发普通高等 教育学历证书,证书署名河南科技学院;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 生,授予学士学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成立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的组

织领导与监督管理。

第十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的实施机构,主要职

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及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组织开展普通全日

制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以社会发展需要为导向,根据河南省教育厅下达的年度招 生总规模,结合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编报、调整工作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 上管理系统进行,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各有关省( 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 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学校将不超过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 节各地本科线上生源不均衡状况和落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有关录取政策。按  照公开透明、严格标准、规范程序、维护公平的原则使用预留计划。

第五章 招生政策与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录取工作在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

行,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

(一)普通本科(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普通专科

1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须满足我校招生专

业(类)和招生专业组设置的要求。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排 序成绩为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2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分类录取。进档考生按分数 优先规则分配专业,排序成绩为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二)体育类本科

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排序成绩为综合分。

综合分执行生源省份( 自治区、直辖市)体育类专业综合分计算办法, 若生源省份( 自治区、直辖市)未指定综合分计算办法,则按以下公式执行。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 ×100×3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100×70%

体育教育专业: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50%+专业课 成绩÷专业课满分×100×50%

(三)艺术类本科

省级统考招生对象如下:音乐表演器乐、音乐表演声乐、音乐教育、舞 蹈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考生。

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排序成绩为综合分。

综合分执行生源省份( 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综合分计算办法, 若生源省份( 自治区、直辖市)未指定综合分计算办法,则按以下公式执行。

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 .5+专业省统考成绩×1 .25,综合分保 留两位小数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

(四)艺术类专科

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排序成绩为综合分。

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 .5+专业省统考成绩×1 .25,综合分保 留两位小数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

第十六条分数优先即对进档考生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检索其专 业志愿进行录取。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考生同 意专业调剂则进行专业调剂,若不同意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调剂考生的录 取优先级低于其他考生。

第十七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 内。

第十八条 对于并列分的处理办法,若生源省份( 自治区、直辖市)无明 确规定或按其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后仍并列的,则按照下列规则排序,优先录取 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普通本科(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 绩从高到低排序。

体育本科、艺术本科和专科:依次按专业省统考、语文、数学、外语成 绩从高到低排序。

第十九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 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 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 开设的公共必修外语课程为英语,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应谨慎报考。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一条 学校执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 财政厅批准的收费标准。

(一)本科

会计学专业为4800/生 年;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 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为5500/生 

年;其他普通本科专业:文科类4400/生 年,理工类5000/生 年,艺  术类8000/生 年;中外合作办学苏梅国际学院(河南科技学院与乌克兰苏 梅国立农业大学共同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各专业28000/生 年;中  美合作办学项目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与美国克莱顿州立大学合作举办 本科教育项目)23000/生 年。

(二)专科

文科类:3700/生 年;理工类:4200/生 年;艺术类:6000 /生 年。

(三)住宿费

东明校区6人间800/生 年,4人间1000/生 年;百泉校区6人 间800/生 年。

第二十二条 学校建有完善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 供学习、生活保障,现行政策如下。

(一)服兵役学费资助: 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 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最高20000/生 年;学生  在读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最高20000/生  年;退伍复学后,享受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最高 20000/生 年,享受国家助学金3700/生 年。

(二)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 款。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生 年。

(三)奖学金:综合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标准

10000/生 年;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标准为6000/生 年。

(四)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 程度确定,平均标准为3700/生 年。

(五)校长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学习、学科竞赛、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 特别突出的学生,奖励标准为10000/生 年。

(六)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七)学费减免: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学费减免, 减免标准为1000/生 年。

(八)临时困难救助:学生在校期间因特殊原因导致生活临时困难,可 以申请临时困难救助,单次救助额度为500-10000元。

(九)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 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入学报到时通过绿色通道先行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 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二十三条 被录取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到校办 理入学手续,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 查,对于复查合格的新生,予以注册学籍。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对 以河南科技学院名义违法违规进行招生录取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 究其责任。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如有条文与国家法律及上级政策相冲突,以国家法律 及上级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河南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3-3040127(招生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3-3040279(纪检监察部门)

学校网址:https://www.hist.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s://zsxx.hist.edu.cn

招生微信公众号:HISTZS

热门关注: 河南科技学院 河南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上一篇:河南科技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分享: 微信 微博 QQ空间
今讲高考升学

账号密码登录

注册
其他登录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