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党委对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有关工作部署,人事处出台了《沈阳建筑大学关于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了保障《意见》的顺利实施,近日,学校在机关楼201会议室召开了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座谈交流会,就学校关于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各项举措进行解读与交流,并听取了各院(部)青年教师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会上,人事处介绍了《意见》的形成背景、目的及意义,就《意见》中的“完善3个机制,实施4项工程,强化5类保障”进行了详细阐述。参会教师对《意见》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感谢学校给予青年教师的关心和支持,并纷纷表示将在教师工作岗位上牢记使命,加强师德师风学习,提升自身综合素质,为社会培养高水平人才。同时,也希望学校能在教学资源、优化配置等方面提供优越条件。
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是学校改革、建设与发展的重要保障。下一步,学校将以“重在培养、积极引进、改善结构、提高水平”为原则,切实从学校发展需要和青年教师成长需求出发,积极落实《意见》有关举措,全面实施青年教师“135”培育工程,以引导涵育工程(入职1年内)、精准扶持工程(入职3年内)和卓越培养工程(入职5年内)作为载体,为学校打造现代化优秀青年教师队伍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