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政协副主席 沈阳大学校长 李峰
李峰,男,汉族,1958年6月出生,1976年8月参加工作,民建会员,大学学历,教授,负责学校行政全面工作,学校法定代表人。1982年8月毕业于辽宁大学并留校工作,1982年9月至1983年9月在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法律专业进修学习;先后任辽宁大学法律系教师,经济法教研室副主任、主任;1996年1月任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2003年1月任沈阳市政协副主席,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2008年1月任政协沈阳市第十三届委员会驻会副主席,辽宁省政协常委;2012年12月任辽宁省政协常委,沈阳大学校长;2014年1月任辽宁省政协常委,沈阳市政协副主席,沈阳大学校长。民建党内职务:民建中央委员、辽宁省副主委、沈阳市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