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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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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业大学:普通本科 高校类型:综合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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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答考生问

hns007 2017-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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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湖南农业大学是一所什么性质的学校,有什么特色,办学实力如何?
答:湖南农业大学是农业部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同重点建设综合性大学,是一所以农科为特色,农、工、文、理、经、管、法、医、教、艺术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大学。学校已有113年办学历史,其前身为创办于1903年的修业学堂,1951年由湖南省立修业农林专科学校和湖南大学农业学院合并为“湖南农学院”,毛泽东主席亲笔题写校名,1994年更名为“湖南农业大学”。学校1951年开办本科教育,197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是全国首批硕士授权点高校;1987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1995年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998年开始招收留学生;2012年在湖南整体进入一本招生。学校是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具有推荐优秀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2012年学校被教育部和科技部确定为全国首批新农村发展研究院试点建设单位;被教育部和国家发改委确定为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2014年,学校牵头组建的南方粮油作物协同创新中心入选国家“2011计划”。
 
2、问:地理及交通位置如何,校园环境怎样?
答:位于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省会长沙市芙蓉区,市区主干道人民东路直达学校。学校距长沙火车站、黄花机场、京珠高速、武广高铁站都不到20分钟车程,是湖南省交通最便利的学校之一。校区占地3400多亩,北领东湖秀色,南润浏阳河风光,校园古木葱茏,绿草如茵,幽雅静谧,空气清新,是读书治学的理想胜地。
 
3、问:今年有哪些招生形式?招生批次是如何安排的?
答:今年招生形式有普通本科、美术类、体育类、表演类、高水平运动员、职高对口、东方科技学院(独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专科、地方农村专项计划、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湖南省农村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等。
我校在全国除北京以外的30个省(市、区)进入本科一批招生,湖南、河南、陕西、青海、福建等省份全部专业在本科一批次招生。广东、湖北、辽宁、新疆等省份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专业或热门专业在本科一批次招生,其他专业在本科二批次招生。
 
4、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形式怎样?录取办法如何?
答:国际学院继续招收中外合作办学学生,本科层次专业为生物科学(理科)、环境科学(理科)以及农林经济管理(文理兼招)、食品科学与工程(理科),面向湖南、河北、山西、湖北、广东、四川、重庆招生,湖南省招生批次为本科一批,其他省份招生批次为本科二批。湖南省招生代码为4324,一本线上生源不足时,可在本科一批省控线下20分内录取,降分投档以考生填报的最后一次征集志愿为准。广东、四川、重庆三省单独设立了招生代码,考生可直接按相关代码填报志愿。专科层次专业为会计、工商行政管理,只面向湖南招生,招生代码为4324。
 
5、问:美术类、表演类专业面向哪些省招生?录取原则怎样?
答:美术类专业面向湖南、江苏、安徽、山东、广东、湖北、江西7个省招生;表演专业面向湖南、江苏、山东3个省招生。美术类及湖南表演类考生必须参加省专业联考,在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我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进档考生按专业分和文化分相加之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外省表演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凡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按考生志愿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
 
6、问: “贫困地区定向计划”和“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招生情况怎样?具体政策如何?
答:今年继续设有“贫困地区定向计划”和“农村学生专项计划”, 贫困地区定向计划招生人数为132人,面向湖南“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定向招生,经有关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填报该志愿。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招生人数为154人,具有湖南省农村户籍的考生方可填报。“贫困地区定向计划”和“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均单列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本科一批录取,如按“学校服从”志愿投档后仍生源不足时,按我省相关规定,可适当降分投档录取(降分最多不超过20分)。
 
7、问:“中职专业课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招生计划怎样?具体政策如何?
答:中职专业课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招生专业为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农学,其中,车辆工程专业招收理科类考生,招生计划35名;汽车服务工程专业招收机电类考生,招生计划50名;农学专业招收种植类考生,招生计划15名。该项目通过我校与有关高职院校联合培养的模式进行,其中,车辆工程和汽车服务工程专业与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联合,农学专业与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联合,人才培养方案由我校与高职院校共同制定,原则上第一、二学年由高职院校负责培养,第三、四学年由我校负责培养。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我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军训服装费和教材费免缴,毕业后到签订协议的县市区中等职业学校任教。该项目录取批次在本科提前批,理科学生需达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种植类学生需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降分依次增补录取(降分最多不超过20分)。
 
8、问:对于在校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有哪些激励政策?
答:学校实施弹性学分制,学生在籍修业时间相对于专业基本学制有一定的弹性,优秀学生可以提前1学年毕业,达到学士学位条件的,可获得学士学位。进入大学二年级,成绩优良且学有余力者,可申请修读一个辅修专业学位(学校目前开办会计学、金融学、英语3个辅修专业学位)。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校还开设有国际注册会计师(ACCA)方向班,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方向班、思科认证网络工程师(CCNA)、高级工程师(CCNP)培训班和中高级茶艺师、评茶师培训班等,学生均可申请参加。
 
9、问:创新、创业班如何招生?报名条件及培养目标怎样?
答:学校在农学、植物保护、园艺、茶学4个专业开办 “卓越现代农业创新实验班”,培养拔尖创新型人才。在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动物药学、水产养殖学、农村区域发展5个专业开办“卓越现代农业创业实验班”,培养复合应用型人才。
报名条件:创新实验班:①热爱本专业,立志从事农业科学研究;②根据学生高考总分超出生源地分数线的情况择优选拔;③按百分制核算,高考英语总分在本专业的前50%。创业实验班:①热爱本专业,具有较强的创业意愿;②根据学生高考总分超出生源地分数线的情况择优选拔。创新、创业班均在入学后,根据报名选拔条件在开办专业所在学院的学生中选拔录取。
培养目标:创新实验班培养学生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能引领现代农业发展需求,毕业学生除符合普通班学生该具备毕业的条件外,还必须通过大学英语六级,完成一项以上创新教育显性成果(发表论文、发明或技术专利、技术标准、获奖成果等),班级研究生录取率80%以上,班级学位授予率100%,就业率100%。创业实验班培养具有较强的创业意识、实践操作能力和综合素质,能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要求,既有扎实专业基础,又有较强实践动手能力,懂技术、懂经营、懂管理的人才,毕业学生除符合普通班学生该具备的毕业条件外,还必须完成一项与本专业、行业或职业相关的职业证书(如兽医资格证、检验检疫证等)或实践应用性论文等,班级英语过级率80%以上,学位授予率100%,就业率100%,创业率20%,毕业后三年内创业率达60%。
详细的招录条件及介绍可查阅学校招生信息网,及各专业的专业介绍。
 
10、问:考生正式录取后能否转专业?
答:考生正式录取后,专业一旦确定,原则上不能调整,入学后确因专业受限等原因无法适应相关专业学习者,可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转专业手续。
 
11、问:奖学金、助学金设定情况如何?对贫(特)困生帮助方面有何措施?
答: 学校设有奖、贷、助、勤、补等多渠道较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同时,学校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采取勤工助学、特困补助等措施予以资助。学校倡导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鼓励学生通过获得各类奖、助学金完成学业。学校每年发放的国家奖、助学金,企业奖、助学金,公益组织奖、助学金等金额超过1500万元,超过50%的学生可获得奖励和资助。
 
12、问:学生在大学期间可参加哪些课外活动?
答:学校鼓励学生全面发展,构建了“求真”学术科技活动教育、“求善”思想道德活动教育、“求美”文化艺术活动教育、“求实”社会实践活动教育、“求特”个性发展活动教育和“求强”就业创业活动教育的“六求”素质拓展活动教育体系,制定了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教育学分认定方案,学生参与课外活动可获得相应学分。
 
13、问:近年来毕业生就业情况如何?
答:学校始终把就业工作作为学校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坚持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落实就业工作保障制度,优化就业工作服务机制,建立了从个体到弱势群体,从职业生涯规划到就业指导服务,从大一到大四的全程化就业指导体系;建有创业实训及孵化基地,拥有固定的就业基地500余家,每年开展就业指导活动百余场,组织各类招聘活动千余场,就业渠道稳固、就业特色凸显、就业质量不断提升;近几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2%以上,特别是农科类、工科类专业毕业生,供不应求;学校先后多次被评为“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2009年被评为“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14年被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2015年被评为“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2016年被评为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督察”优秀示范校。
 
14、问:学生学费标准如何?宿舍安排及收费标准如何?
答:学校按经湖南省物价局批准的学分制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学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新生入学后按学校统一安排入住学生公寓和普通宿舍。学生公寓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元,普通宿舍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00元与800元两种档次。安装有热水器的宿舍,按照学生自愿使用原则,收取热水维护费每生每年100元。
 
15、问:哪些方式可以查询贵校招生方面的资料?
答:1)湖南农业大学校园网:www.hunau.edu.cn
2)湖南农业大学招生就业网:zs.hunau.edu.cn
3)咨询电话:0731-84638406、84638407、84618796、84618084
4)官方微信: 湖南农业大学、湖南农业大学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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