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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促进教育公平,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1号)文件要求,学校继续实行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单独招生)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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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学生司发布的《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9﹞10号)以及《教育部部署做好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相关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2020年我校设计学类专业(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将继续招收艺术类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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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2018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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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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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现将实施办法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的精神,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研究与技术创新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的考生分以下两类: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此类考生招生计划单列)
高中阶段获得过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生物、化学、信息学)决赛金奖、银奖的考生(奖项须经中国科协(http://gs.cyscc.org/)名单公示)。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为突出基础学科在国家关键领域的支撑引领作用,同时聚焦国家人才紧缺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我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设置如下:
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基础医学﹑汉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哲学。招生计划不超过120人。我校将在北京市﹑河北省﹑山西省﹑吉林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投放强基计划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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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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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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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华中科技大学章程》,结合我校本科招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为华中科技大学。主校区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邮政编码:430074);同济校区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口航空路13号(邮
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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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2017年福建招生计划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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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2017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