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类别 |
专业 |
所在学院 |
录取规则 |
备注 |
编导类统考 |
广播电视编导 |
传媒学院 |
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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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摄影与制作 |
戏剧影视文学 |
文学院 |
美术类统考 |
美术学 |
美术学院 |
按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成绩*0.4+专业成绩*0.6 |
设计学类包括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其中产品设计包括校企合作班珠宝首饰设计方向70人。 |
绘画 |
设计学类 |
美术学(小学教师) |
初等教育学院 |
数字媒体艺术 |
传媒学院 |
音乐学类统考 |
音乐学 |
音乐学院 |
按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成绩*0.3+专业成绩*0.7,其中计划数的20%用于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靠前的首次进档考生。 |
男生身高不低于165厘米,女生不低于155厘米,发声器官及呼吸器官无疾病,口齿清楚。 |
音乐学(小学教师) |
初等教育学院 |
音乐表演类统考 |
音乐表演(声乐) |
音乐学院 |
按专业成绩录取 |
男生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女生不低于156厘米,发声器官及呼吸器官无疾病,口齿清楚。音乐表演专业招收声乐、钢琴、二胡、古筝、小提琴、手风琴、单簧管、萨克斯、小号、长号、次中音号、圆号、大号、西洋打击乐、双排键为主项的考生;音乐表演(流行音乐)专业招收流行声乐演唱、流行键盘、电吉他、电贝司、架子鼓、流行管弦乐为主项的考生。音乐类专业省统考相关类别成绩前5名不受乐种限制。 |
音乐表演(器乐) |
音乐表演(钢琴) |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 |
舞蹈类统考 |
舞蹈学 |
音乐学院 |
按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成绩*0.3+专业成绩*0.7 |
男生身高不低于165厘米,女生不低于155厘米。不招体育舞蹈、流行舞蹈。 |
舞蹈表演 |
按专业成绩录取 |
男生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女生不低于156厘米。不招体育舞蹈、流行舞蹈。 |
书法类 |
书法学 |
初等教育学院 |
按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成绩*0.4+专业成绩*0.6 |
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85分(150分制),在重庆认定四川美术学院校考成绩,其余省份认可当地统考成绩。 |
备注:详细录取规则以教育部阳光平台公示的《重庆师范大学2017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