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海峡高考门户网站——福建高考网

长江师范学院

94592人关注
长江师范学院:普通本科 高校类型:师范类
官方微信
公众号
官方企
业微信

长江师范学院录取规则

cq009 2017-12-26
257

录取规则

1.学校严格按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招生政策、录取批次进行录取。

2.认可各生源省(市、自治区)规定的考生加分、降分条件和出档规定。

3.对进档考生,学校按照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对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录取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

3.少数民族本科计划(民族班)是国家对少数民族考生照顾政策的体现。招生对象原则上为重庆市内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的高考成绩按国家政策可降低至二本批次线下40分。学校依据考生高考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直至招生计划完成。

5.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录取时要参考相关单科成绩。

6.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按生源省(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参加专业统考和文化考试。我校设有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点的省(市、自治区)考生,还须参加我校在该省(市、自治区)组织的专业考试。对符合条件的进档考生,依据学校当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的规定和考生的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按生源省(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参加专业统考和文化考试。对符合条件的进档考生,依据考生的志愿顺序和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8.报考我校的重庆市内考生,普通本科录取时,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均要求达到合格;对口高职本科录取时,对考生专业技能测试要求达到优良、综合素质评价要求达到合格。

9.江苏省因实施新高考方案,录取原则为:(1)普通类: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等级要求达到选测2B、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考生进档后的排序办法为先分数后等级;(2)艺术类:成绩在填报志愿资格线以上,学业水平测试科目D级不得超过三门。

10.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

热门关注:
上一篇:长江师范学院学历证书颁发
分享: 微信 微博 QQ空间
今讲高考升学

账号密码登录

注册
其他登录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