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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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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长治学院“2017年度十件大事”评选活动的通知

sxs012 2017-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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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总支(分党委)、各单位:
为集中宣传展示学院2017年度各项事业发展取得的成果,展示全院师生的精神风貌,增强师生关心学院、以院为荣的自豪感,提高师生关心学院发展、熟知学院大事的自觉性,现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2017年度十件大事”评选活动。请结合实际,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和推荐工作。
一、评选范围
201711日以来,学院在党的建设、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群团工作、文化建设等各方面工作中取得的重大成果或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大事。
二、评选条件
1、影响力。推荐的学院大事,在全校、全市、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具有广泛影响力;
2、关注度。推荐的学院大事,引起全校师生员工、社会公众和主流媒体的广泛关注;
3、重要性。推荐的学院大事,对推动学院内涵建设和事业发展有着突出贡献;
4、开创性。推荐的学院大事在学院发展的历史上具有开创性,对今后学院教育事业发展具有前瞻性和指导性;
5、真实性。推荐的学院大事必须客观真实。
三、评选办法和程序
1.单位推荐。面向全院教职员工征集2017年全校范围内的大事。各单位要充分调动本单位教职员工参与征集评选活动,并将本单位教职员工的征集事件条目进行汇总,单位推荐不超过10条。
2.征求意见。党委宣传部将各党总支推荐的大事汇总后,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确定20件候选大事。
3.公开投票。将20件候选大事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开投票,投票情况将作为评选结果的参考依据。
4.评选结果揭晓。学院“2017年度十件大事”将在校园网、官方微博、官方微信上发布。
5、评选奖励。学院将筛选出投票与最终结果符合度高的若干师生给予奖励。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根据要求,做好活动的组织发动和推荐工作,并对推荐参评的大事进行审核、把关。
2、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本次征集评选活动,并及时动员教职员工涌跃参与,充分发掘学院亮点和特色大事。
3、各单位需填写长治学院“2017年度十件大事”推荐表,推荐理由表述言简意赅,推荐表请于20171220日前以电子邮件发送至党委宣传部邮箱:czxyxcb@163.com
附件:长治学院2017年度十件大事推荐表
党委宣传部
2017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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