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新生学费标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 学 费: 5000元/年·生。 住宿费:1000元/年·生 第十六条 凡被我院正式录取,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成绩合格者,由我院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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