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行业组织推荐、专家会议遴选和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关于遴选全国职业院校装备制造类示范专业点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7〕2号)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遴选全国职业院校邮政和快递类示范专业点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7〕4号)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遴选全国职业院校旅游类示范专业点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7〕5号)教育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民航局综合司 中国铁路总公司办公厅关于遴选全国职业院校交通运输类示范专业点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7〕6号)有关要求。确定了344个全国职业院校有关专业类示范专业点。现将名单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