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在2017年就业工作中,不断创新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立足国家对人才需求,围绕学院培养公安政法实用型专门人才的培养目标,将校局合作、警学结合、服务实战融入学生培养之中,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体系,鼓励学生创新创业,争取就业政策,各职能部门合力推进就业工作,实现了2017年就业稳定提高的良好局面。
一、毕业生就业基本情况
2017届毕业生939人,就业率90.63%。其中:
(1)法律事务专业毕业生192人,落实实习就业单位的180人,就业率93.75%。
(2)法律文秘专业毕业生21人,落实实习就业单位的20人,就业率95.24%。
(3)安全保卫专业毕业生135人,落实实习就业单位的131人,就业率97.04%。
(4)信息网络安全监察专业毕业生398人,落实实习就业单位的333人,就业率83.67%。
(5)交通管理专业毕业生56人,落实实习就业单位的56人,就业率100%。
(6)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毕业生24人,落实实习就业单位的18人,就业率75%。
(7)刑事技术专业毕业生60人,落实实习就业单位的60人,就业率100%。
(8)侦查专业毕业生53人,落实实习就业单位的53人,就业率100%。
二、就业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落实“一把手”工程,健全就业创业工作机制,确保就业创业工作顺利开展
学院党委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把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学院党政领导的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了学院党政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层层落实的工作责任体系。学院每学期召开一次就业创业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院就业创业工作,准确地了解毕业生就业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解决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分管院领导随时听取就业创业工作汇报,确保就业创业工作的顺利开展。
学院成立了就业创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学生创业发展工作办公室。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由学院就业创业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对包括招生、就业、教务、科研、户籍等相关部门工作职责都有明确的规定。各部门都能根据党委的要求,互相协调、认真履职,为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提供良好的运行机制,保障毕业就业创业工作能够充分贯彻落实。
(二)注重发挥公安实践的独特育人功能,有增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实践教学体系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安院校和训练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创新育人理念和教学模式,大力推进实践教学改革。坚持以社会和公安实战为课堂,以公安改革和工作实践为教材,加深学生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社会现实问题的认识理解,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对警察职业的认同感、归属感。一是认真落实公安部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针对公安一线单位的人才需求,坚持实战引领,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公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了《加强公安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公安专业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为培养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公安人才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各系部根据警察职业和实战需要,不断更新和改进教学模式、教学内容、训练方法、训练手段、考核标准,加大技能方面的训练力度。如侦查系、治安系、警管系等部门,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邀请公安英模走进课堂,组织学生到实战部门参观学习,努力使学生的思想和能力尽快适应公安任务的实际需求。三是以非公安专业为试点,实施“2+1”教学模式改革,强化实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大力培养高素质的技术技能型人才。
(三)重视就业指导与就业服务,不断提升就业服务质量
1、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就业指导咨询
根据我院教学计划安排,就业指导课程作为公共必修课纳入教学计划,共38学时。由学院就业指导教研室负责学生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授课教师制定符合本校特点的就业指导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内容丰富,在授课过程中,注重政策的理解,求职技能的介绍以及就业思想的教育。
2、不断拓宽就业渠道,为毕业生提供更多就业信息
学院重视毕业生就业有形市场的建设,发挥学院在毕业生就业市场中的主渠道作用,全力组织好校内大型系列综合性供需洽谈会和大型企事业单位来校宣讲招聘活动。学院本着“稳定已有就业市场,积极开拓新就业市场”的原则,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网络、实地考察等多种方式与有过合作关系的用人单位取得联系,邀请他们来校招聘。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办法,通过已有合作关系的用人单位、校友、学校老师介绍等多种途径,建立更多的合作单位。有针对性地参加人才需求量大的大型招聘会及校企对接会。
学院能够积极的适应新形式的需要,重视毕业生就业的无形市场建设,充分利用现代通讯和网络设备,多渠道收集适合我校应届毕业生的就业岗位信息。通过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校园网络平台、微信、短信平台等新媒体工具及时发布就业信息,彻底消除信息孤岛,实现就业信息资源共享。建立符合学院工作实际的信息传递平台,充分利用好QQ群、微信群等新媒体工具,与所有学管干部、毕业生进行“点对点”的信息沟通,实现了招聘信息全覆盖。
充分利用警院这一品牌优势,注意调动校友等资源开拓就业市场,诚挚邀请用人单位来我校挑选毕业生;确保与我校建立稳定合作关系的用人单位逐年增多。
加强实习基地与就业基地相结合的“双基地”建设,将毕业顶岗实习基地和就业基地有机结合起来,力争在用人需求较大、专业对口的单位安排实习,让一部分毕业生在实习中实现就业。我院毕业生在市局党委和院党委的关心下,将市公安局18个分局作为学院的实习实训基地。配备专门实习队长严格管理学生的实习实训,实现“教、学、练、战”一体化管理体制,通过到公安基层随警作战,巩固教育成果,优秀毕业生直接招录辅警岗位,满足毕业生需要。
4、加强对离校未就业和困难毕业生的帮扶措施,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
学院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收集适合未就业毕业生就业的空岗信息,通过组织开展各类招聘活动和重点推荐等方式,及时为求职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学院制定了《关于加强对家庭困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帮扶措施》,通过建立困难学生台账、发放求职补贴、推荐岗位信息的多种方式,持续为他们提供就业信息和就业指导,千方百计的帮助他们实现就业。
(四)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毕业生就业教育与管理
三、今后努力的方向
今后,我院将继续坚持“一把手”工程,加大对就业创业工作的支持力度,在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双引擎”发展形势下,坚持从创新创业现状和创新创业实际出发,积极引导大学生就业创业。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成为毕业生“就业导航站”、“就业心理咨询中心”,切实做好组织建设工作,建立更加精细化的内部管理。强化“全员就业”的工作模式和工作需求,在毕业生就业稳定率与对口率上采取有效措施,在创业扶持与追踪上进一步加大力度,在提高育人质量上进一步深化改革,全面提升创新创业教育和就业指导工作水平,全力以赴开创学院就业创业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