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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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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师范学院:高职专科 高校类型:师范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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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师范学院录取信息办法

ln033 2020-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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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办法说明

我校招生录取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

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00%;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05%。严格按各省招办文件规定执行。

2.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学籍所在地组织的英语口试,并且成绩为“良好”以上(含 “良好”)。

3.

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院校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时,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结束后完成招生计划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我校在辽宁省招生的美术类本科专业设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设在艺术类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在辽宁省招生的音乐类本科专业、书法类本科专业设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继续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我校体育类专业设在体育类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4.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5.

有关投档的学生相同分录取原则,执行省里有关招生录取文件规定,省里文件没有明确的,以我校招生章程为准。

分专业录取时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以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优先满足高考文化总分(含政策性加分)高的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当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并适当参考考生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高考文化课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的情况下,文科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理科考生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报考我校的辽宁省书法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书法类专业考试,并且成绩合格;山东省音乐类考生必须参加山东省 2020 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联考(济南大学平台),并且成绩合格;山东省书法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山东省书法学专业联考成绩(聊城大学平台),并且成绩合格;其他专业须参加省级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

1)辽宁美术类(本、专科):针对平行志愿已投档的考生,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序,再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情况,进行专业分配。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

2)辽宁音乐类、辽宁书法类:

针对已投档考生,按考生专业成绩排序,再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情况,进行专业分配。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3)山东书法类:

认可山东省书法学专业联考成绩(聊城大学平台),遵照山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录取投档原则,按综合分排序安排专业。

综合分=专业成绩×750/100×40%+文化成绩×60%

4)山东音乐类:

考生必须参加山东省 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联考(济南大学平台),并且成绩合格。针对已投档考生,按考生专业联考成绩排序,再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情况,进行专业分配。考生专业联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5)山东美术、河北美术音乐、安徽美术、浙江美术音乐、广西美术、甘肃书法、湖北美术、湖南美术音乐书法类:

针对各省已投档的考生,按考生综合分排序,再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情况,进行专业分配。综合分计算方法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原则为准。

6)黑龙江音乐、山西音乐书法、河南艺术类:

针对已投档考生,按考生专业成绩排序,再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情况,进行专业分配。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以上各省如有新的规定,按各省规定执行。

③体育类专业:

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体育专业成绩达到辽宁省招考委划定的合格线,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考生依次按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外语单科成绩、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7.5+专业课成绩。

④辽宁省中职升学专业(中职升本):

对达到最低录取资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中职升学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⑤辽宁省高职升学专业(专升本):

非师范专业:对达到最低录取资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高职升学(非师范类专业)考生依次按照数学(思政)、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师范专业:省招考办对达到我省最低录取资格分数线的考生,按各科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计算机、外语、专业综合课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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