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海峡高考门户网站——福建高考网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

73187人关注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 高校类型:综合类
官方微信
公众号
官方企
业微信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工作

ln054 2020-09-01
388

一学院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如下工作组:

(1)招生录取组(责任部门:招生与就业处)

主要职责:编制招生计划和其它相关规章制度;拟订招生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解答考生的有关问题;协调各组工作计划的落实;负责中职升高职文化课、专业综合课和专业技能考试的命题及考务工作;按照录取规则开展录取工作;各种信息、数据的汇总和传递;寄发录取通知书等。

(2)命题考务组(责任部门:教务处)

主要职责:负责高中起点文化课考试试题的命题、审核和保管;编排和落实考场;安排和培训监考教师;组织文化水平考试、批卷及登录成绩。

(3)安全保卫组(责任部门:安全保卫处)

主要职责:负责试卷转递、保管的安全;维护报名、考试期间校园秩序;负责考生在学院期间的安全。

(4)财务组(责任部门:财务处)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单独招生考试财务制度及报名考试费用的标准及收取工作。

(5)网络组(责任部门:信息网络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考生报名期间的网络宣传和报名系统的调试和维护。

(6)纪检监察组(责任部门:纪委监查审计处)

主要职责:负责考试、录取等重要环节、重要事项的监督监察工作。

(7)后勤保障组(责任部门:后勤处)

主要职责:负责单独招生期间学院供电、通讯、校园环境卫生、饮食服务等后勤保障工作。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安排

2019年单独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招生对象 语种 学制 学费 备注
1 油气开采技术 高中考生 英语 3 5000  
2 油气储运技术 高中考生 英语 3 5000  
3 建筑工程技术 高中考生 英语 3 5000  
4 工程造价 高中考生 英语 3 4500  
5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高中考生 英语 3 5000  
6 电气自动化技术 高中考生 英语 3 5000  
7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高中考生 英语 3 5000  
8 应用化工技术 高中考生 英语 3 5000 色盲、色弱考生禁报
9 石油化工技术 高中考生 英语 3 5000
10 精细化工技术 高中考生 英语 3 5000
11 化工装备技术 高中考生 英语 3 5000  
12 计算机应用技术 高中考生 英语 3 5000  
13 护理 高中考生 英语 3 5000  
14 会计 高中考生 英语 3 4500  
15 会计信息管理 高中考生 英语 3 4500  
16 汽车营销与服务 高中考生 英语 3 4500  
17 物流管理 高中考生 英语 3 4500  
18 旅游管理 高中考生 英语 3 4500  
19 学前教育 高中考生 英语 3 4000 师范类
20 小学教育 高中考生 英语 3 4000 师范类
21 护理 中职考生 英语 3 5000  
22 学前教育 中职考生 英语 3 4000 师范类

说明:1.单独招生学生录取后与参加全国统考学生同等待遇;

2.经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入校后不能调整专业。

三、报名及收费

(一)招生对象为普通高考考生

1.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已报名参加辽宁省2019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可登陆我院官网,按流程,第一步:注册。请用真实身份证号和姓名注册,保存。注册成功,并进行网上缴费。注册后记住密码。 第二步:登录。用身份证号和注册时设定的密码登陆。如登录密码忘记,可通过回答问题查找,如果不能找回可与学院招生就业处管理员联系。 第三步:登录查询报名资格审查是否通过。第四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打印准考证。在网上进行报名、填报志愿及缴纳报名考试费。志愿设置:第一志愿1个,有序参考志愿2个。报名考试费每生120元。报名缴费成功后,如放弃报考,报名费不予退费。

普通高考考生网上报名、填报志愿时间:2019年3月1日—4月15日。

2.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后,学院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合格考生于4月15日后登陆我院单招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可于4月16日15:00前通过电话向我院招生就业处提供正确报名信息,再次进行资格审查。

3.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在网上成功缴费的考生,可登陆我院招生信息网单招报名网站,按系统提示打印准考证,时间:4月16日—4月20日。

(二)招生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1.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已报名参加辽宁省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可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按流程(同普通高考考生报名流程),在网上进行报名、填报志愿及缴纳报名考试费。中职毕业生填报志愿只设一个志愿。报名考试费每生120元。报名缴费成功后,如放弃报考,报名费不予退费。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考生网上报名、填报志愿时间:2019年4月26日—6月22日。

2.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后,学院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合格考生于6月22日后登陆我院单招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可于6月23日15:00前通过电话向盘锦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提供正确报名信息,再次进行资格审查。

3.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在网上成功缴费的考生,可登陆我院招生信息网单招报名网站,按系统提示打印准考证,时间:6月24日—6月29日。

四、命题与考务管理

1、命题

为组织和管理辽宁省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文化课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命题工作,确保命题安全,保证试题质量,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9〕11号),参照《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辽教发〔2016〕37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9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和技能考核要点的通知》(辽教发[2019]2号)和国家保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详见附件1。

严格按照《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命题。

命题、试卷印刷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相关保密规定要求执行。

2、考试

1)招生对象为普通高考考生

文化课考试科目:数学、语文、英语,每科满分100分,所有考生均须参加文化课考试。

考试日程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
方式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语文、数学、英语 笔试 4月20日 9:00-11:30 校本部

注: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

2)招生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文化素质考核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总分10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200分(专业综合课和技能考核各100分),具体考试科目如下:

专业名称 专业综合课科目 技能考核要点
护理 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急救护理 1.静脉输液 2.生命体重测量
3.吸氧 4.口腔护理 5.皮内注射
学前教育 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与指导
自然科学基础知识
音乐基础
1.声乐(包括声乐和儿歌弹唱两部分)
2.舞蹈(民族舞)
3.钢琴 4.讲故事 5.美术

考试日程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方式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文化素质考核
专业综合课
笔试 6月29日 9:00-11:30 校本部
职业技能考核 技能考核 6月29日 13:00-17:00 校本部

注: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

违规考生处理办法:对于一般违纪的考生,违纪科目记零分,对于违纪情节严重者,按照高考违纪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五、招生录取办法

1.录取控制线划定

根据招生计划和总成绩,确定比例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达到相应控制线以上的考生方可获得录取资格。

2.录取

取得录取资格的普通高考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的原则,即按照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录取。取得录取资格的中职考生录取按照文化素质考核和职业技能考核总分从高到低录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技能、专业综合课、文化课成绩排序录取。

3.确定预录取名单

根据录取办法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4.公布、上报录取名单

在我院官网站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并将预录取名单上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审核备案。

说明:凡被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要求,不再参加2019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也不能调整专业。被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六、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普通高考考生可在4月22日登陆我院官网站查询考试成绩和录取结果,4月22日至4月23日为录取成绩复核时间,复核方式为校本部本人试卷查询(本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中职考生可在7月5日登陆我院官网站查询考试成绩和录取结果,7月5日至7月6日为录取成绩复核时间,复核方式为校本部本人试卷查询(本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七、退费说明

首先由学生及家长提出退学申请,持退学申请单到学院招生办等学生相关管理部门办理退学手续,经主管领导签字后到学院财务处办理退费手续。办理退费时需持退学申请单及缴费凭据,财务处根据缴费凭据金额,计算学生缴费学年内在校时间的长短按同比例退学费。

八、申诉及举报方式

1.学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进行统筹领导。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电话:0427-2936016

九、体检要求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十、本方案以教育厅最终批复为准。

热门关注: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单独招生工作
下一篇: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简章
分享: 微信 微博 QQ空间
今讲高考升学

账号密码登录

注册
其他登录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