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1.符合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高中(中职)考生(A)、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报名资格的中职考生(B)、退役军人(C)、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D)、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在岗人员(E)。
2.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二、招生计划
1.招生专业、计划数以教育厅公布为准;学费4500元/年。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宿费;不足一个月,按整月计算。
2.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招生对象 |
570201 |
应用化工技术 |
三 |
A、B、C、D、E |
570202 |
石油炼制技术 |
三 |
C、D、E |
570102 |
化工生物技术 |
三 |
A、B |
570208 |
化工装备技术 |
三 |
A、B、C、E |
560102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三 |
A |
560303 |
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 |
三 |
A、B、C、D、E |
6102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三 |
A、B、C |
690104 |
社区管理与服务 |
三 |
A、C |
招生计划最终以辽宁省教育厅公布计划为准
三、报名、资审与确认
(一)报名
1.报名流程及时间:高职扩招的考生需先到市招考办补报名,时间为8月25日-31日;招考办报名结束后9月1日-20日登录学院官网报名同时填报志愿。
2.报名网址: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入口。
3.缴费:单独招生报名考试费参照省招办高考收费标准:120元/生。网上缴费时间:9月1日-9月20日;
(二)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后,学校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审核。考生于9月21日登录我校单招报名网站查询考生资格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考生于9月21日16:00前通过电话(0416-3212043)向我院招生就业处提供正确报名信息,再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
(三)打印报名表、准考证
考生自行到学院官网打印报名表,考生于考试当天将《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报名表》交监考教师。
报名考生资审合格且缴费成功后,可于9月23日至9月25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命题及考试
(一)命题
在教育部和辽宁省的考试大纲范围内,参照高考命题的各项要求,组织命题。各科考试题型均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卷。报名成功后既可进入题库。
命题、试卷印刷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相关保密规定要求执行。
(二)考试
1.普通高中生(A)考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B)考生
考试科目:数学、语文(含职业适应性测试),每科满分150分,总分300分。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9月26日 10:00-11:00 |
职业适应性测试 |
9月26日 11:00-12:00 |
文化素质(数学、语文) |
2
考试科目: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150分。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9月26日 10:00-11:00 |
职业适应性测试 |
注:考试时考生需带准考证、身份证及准考证上要求的必带物品。考试时间最终以辽宁省教育厅公布时间为准。
(三)考核方式
现场考试
(四)考试地点
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铁北校区(锦州市古塔区北京路二段4号)
五、录取办法
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实施计算机录取,确保录取公开、公平、公正。
(一)普通高中生(A
1.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由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数学、语文)二科组成,每科150分,总分300分。录取控制线在分数公布后确定。
2.录取原则
考生可同时填报6个专业志愿,同时设置服从专业调剂选项。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志愿;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素质(数学、语文)、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优先录取。 对未满足专业志愿,并有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根据考生成绩和志愿情况调剂到未录满专业。
(二)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B)类考生
1.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由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数学、语文)二科组成,每科150分,总分300分。录取控制线在分数公布后确定。
2.录取原则
考生可同时填报5个专业志愿,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志愿;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素质(数学、语文)、职业适应性测试考核成绩优先录取。
(三) 退役军人(C)
1.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由职业适应性测试组成,总分150分。录取控制线在分数公布后确定。
2.录取原则
考生可同时填报6个专业志愿,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志愿。
(四) 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D)
1.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由职业适应性测试组成,总分150分。录取控制线在分数公布后确定。
2.录取原则
考生可同时填报3个专业志愿,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志愿。
(五)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在岗人员 (E)
1.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由职业适应性测试组成,总分150分。录取控制线在分数公布后确定。
2.录取原则
考生可同时填报4个专业志愿,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志愿。
六、违规处理
学院按照普通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要求进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凡在单独考试招生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如出现违规招生行为,一经查实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七、录取审核
(一)确定预录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
(二)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允许参加扩招考试。
八、补录
根据考生报到情况,学院研究是否补录。如果补录,学院将在报到结束后继续按考生原报考志愿录取,录取原则不变;已被录取考生或自愿放弃录取资格考生不允许参加补录。省招办录取备案后不再补录。
九、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和高职院校第二阶段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时 间 |
事 项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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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 9月20日 |
网上报名、填报 志愿、网上缴费 |
考试费参照省招办高考收费标准:120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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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 9月25日 |
审查报名考生的报考资格、网上公示资审合格考生名单 |
资审合格考生名单于在网上公布;资审合格考生可以自行在我院官网打印准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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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 |
考生提交报名表给监考教师、考试 |
C、D、E类考试时间10:00-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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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类考试时间 |
职业适应性测试 |
10:00-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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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素质 |
11:00-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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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 |
评卷、汇总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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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 |
上午9:00—12:00网上发布成绩及成绩查询、复核;下午录取、网上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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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 |
确认 |
截止到9月29日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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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 |
补录、网上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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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 |
预录取结果报省招考办备案,录取结果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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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招生宣传渠道
采取新媒体线上宣传和邮寄招生简章的方式。积极开展网上招生咨询,利用学校公众号、招生网、招生微信群、QQ群等新媒体进行线上宣传,加强招生政策解读,为考生提供招生咨询指导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