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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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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湖南省2024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3〕49号)有关要求,结合学院(校)单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单招)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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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2023年单独招生(以下简称:单招)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2]54号)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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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2022年单独招生(以下简称:单招)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325号)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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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学生素质教育的全面提高,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招生的精神,做好2021年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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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学生素质教育的全面提高,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招生的精神,做好2020年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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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79年,是我国第一所环保类国家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湖南省示范性高职学院,是生态环境部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唯一一所环保类高职院校。被称为 “中华环境卫士的摇篮”。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在校学生近9000人,历届毕业生近5万人。
师资力量
学院现有教职工57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350人,有教授(高工)、研究员等正高职称30人,有副教授、高级工程师等副高职称171人,有博士23人、硕士402人,“南京321科技型创新领军人才”2人,省级专业、学科带头人7人,省级青年骨干教师8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
专业特色
学院开设有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环境工程技术、环境规划与管理等29个专业,覆盖了环保行业和生态文明建设需要的各个主要职业岗位,其中有中央财政支持专业2个,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1个,“双一流”专业群2个。
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