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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校在云南普通类本科第二批录取工作于2021年7月31日开始至8月12日结束,按录取原则,录取在云南普通类本科第二批文科考生6人,录取最高分515分,最低分471分。理科考生17人,录取最高分449分,最低分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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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在四川普通类本科第二批录取工作于2021年7月31日开始至8月10日结束,按录取原则,录取在四川普通类本科第二批文科考生9人,录取最高分484分,最低分470分。理科考生35人,录取最高分466分,最低分42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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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校在河南普通类本科第二批录取工作于2021年7月30日开始至8月6日结束,按录取原则,录取在河南普通类本科第二批文科考生21人,录取最高分480分,最低分466分。理科考生169人,录取最高分468分,最低分4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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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我校在河北普通类本科批录取工作于2021年7月23日开始至7月31日结束,按录取原则,录取河北普通类本科批历史类考生35人,录取最高分478分,最低分445分。录取河北普通类本科批物理类考生117人,录取最高分456分,最低分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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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校在江西普通类第二批本科录取工作于2021年7月25日开始至7月29日结束.按录取原则,录取江西文史类考生4人,录取最高分513,最低分496分。录取江西理工类考生21人,录取最高分468,最低分4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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