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郑州科技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性质:民办
四、办学类型:普通本科学校
五、办学地址
二七校区,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学院路一号。
万山湖校区,地址:郑州市万山湖科教园区(此校区建设达到办学条件,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开展招生工作)。
六、学制:本科4年,专科3年。
七、学习形式:全日制。
八、毕业证书: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通过毕业生资格审核,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郑州科技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颁发郑州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电 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生,符合外方合作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同时由外方合作学校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九、学校概况
郑州科技学院创建于1988年,2001年实施专科教育,2008年升格为普通本科高校。2016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21年批准为“河南省硕士学位授予重点立项培育建设单位”。
十、招生计划、专业与收费
(一)招生计划
1 .学校按照上级部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和本校自身发展实际,结合近年分省(区、市)、分专业计划编制与执行情况,统筹考虑生源结构、区域均衡、生源质量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学校分省(区、市)、分专业来源计划。
2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将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预留计划的使用原则是:集体决议、顺延录取、公开透明。
(二)招生专业
按照教育厅核定批准专业为准。
(三)收费标准
1 .普通本、专科
专科学费:文史经管类专业15000元/年 ·生、理工类专业16000元/年 · 生、艺术类专业18000元/年 ·生。
本科学费:文史经管类专业15000元/年 ·生、理工类专业16000元/年 · 生、艺术类专业18000元/年 ·生。
2 . 中芬合作办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本科)专业与芬兰东南应用科技大学联合办学,学费29500元/年 ·生。
3 .住宿费收费标准:1500元/年 ·生。
十二、录取规则
1 .按照教育部和生源省份当年颁布的有关招生文件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 .学校承认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和所增加分值的有关规定。
3 .本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严格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标准执行。
4 .报考本校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招生男女比例不限。招收英语语种考生,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考生入校后公共外语教学语 种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5 .提档比例按照所在省(区、市)的招生政策执行。
6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实施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按照专业清的原则录取,按照投档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公开征集志愿。
进档考生按照生源省份排序规则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物理(物理类、理科考生)或历史(历史类、文科考生)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7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当地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执行。
8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1 )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艺术类各专业成绩使用考生所在省(区、市)的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规定,按学校录取规则执行。学校录取规则如下: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过合格线。考生文化课成绩×5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50%;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 .5+专业省统考成绩×1 .25,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后仍相同的,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物理(物理类、理科考生)或历史(历史类、文科考生)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本校音乐学专业招生对象为音乐表演器乐、音乐表演声乐、音乐教育类考生;舞蹈编导专业招生对象为舞蹈类考生;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照射对象为播音与主持类考生;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招生对象为美术与设计类考生。
(2 )体育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体育类各专业成绩使用考生所在省(区、市)的体育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规定,按学校录取规则执行。学校录取规则如下: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过合格线。综合成绩为专业省级统考成绩÷150×750×100%,即:综合成绩=专业省级统考成绩×5 。专业成绩相同的,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物理(物理类、理科考生)或历史(历史类、文科考生)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9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 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经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均取消其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三、奖、助、贷资助政策
学校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开辟有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学校的奖励资助项目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奖学金、学生勤工助学金等,可充分激励优秀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备注:实际标准以国家、省、市、校当年具体政策为准)
(一)国家奖学金。
资助标准:10000/人。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资助标准:6000/人。
(三)国家助学金。
资助标准:4400元/人、3700元/人、3000元/人。
(四)建档立卡等特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原建档立卡等特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凭有效证明可直接享受一等国家助学金4400元,另外校内各类资助政策优先安排。
(五)国家校园地助学贷款。
入学后根据通知按时间办理,本专科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20000元。
(六)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
本专科学生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以申请贷款20000元。入校后凭回执单至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七)退役士兵。
退役士兵入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学生、直招士官学生、退役复学学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政策。
1 .每年每生最高不超过20000元,对退役复学生学费资助按照复学后的实际学制进行资助,每年资助金额最多不超过20000元。(申请及办理程序根据个人申请和网上报名情况审核而定)
2 .退役士兵入学、退役复学学生可享受兵役专项助学金,本专科每生每年3700元。
(八)郑州科技学院奖助学金。
其中一等奖学金为5000元/生,二等奖学金为2000元/生,助学金为1000元/生。
(九)勤工俭学。
学校在图书馆、后勤、保卫处、实验室等各部门设立大量的勤工助学岗位,入校后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向学校提出勤工助学的申请。
十四、2025年各专业办学地点。
二七校区:( 1 )2025级专升本专业学生;( 2 )2025级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音乐学、舞蹈编导(不含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学前教育、舞蹈表演专业学生;(3 )2025级中芬合作办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本科)专业学生;(4 )2025级社会体育专业部分方向学生。
万山湖校区:除上述所列专业之外的2025级统招本、专科学生。
说明:学校会根据校区建设进度和教学组织需要在两个校区适当调整部分专业办学地点。
十五、学校以往公布的有关招生章程、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以本章程为准;在此期间若上级部门政策有调整的,以新调整的政策为准。
十六、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对于以郑州科技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微信公众号:郑州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
招生咨询电话:0371-56150666、56150888、56150999
招生监督电话:0371-56150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