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根据各省(自治区)投档要求,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普通类、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自治区)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
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生源省(自治区)录取排序(投档排序)规则执行;无相关规则的省(自治区)则按以下排序规则执行:语文加数学总成绩、语文和数学两门中的单科较高成绩、外语成绩、其余科目中单科较高成绩。
广东省报考本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在其他省(自治区),对于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的要求,以生源省(自治区)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在平行志愿批次,已投档至大湾区大学的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的情况下,均不退档。
高考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学校调档时认可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