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基本情况
学院名称:正德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18号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院校识别码:4132012921
办学层次:专科
学制:三年
毕业证书: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后,由正德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院校简介:正德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98年,位于南京市,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江宁校区隔路相望,校园环境优美,交通便捷。学校现设30个专业,拥有2个省级特色专业(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数控技术)和2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群。
学校办学27年以来,已为社会培养了以“大国工匠”顾春燕为代表的40000余名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学校毕业生理论素养高、技能突出、职业素质能力强,广泛就业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14所、55所等)、中国航天科技集团(812所、800所等)、中国航空工业集团(609所、613所、深天马等)以及一批央国企、上市公司等知名企业,深受用人单位的青睐。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学校所有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其中定翼机驾驶技术专业报考条件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
2、各专业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部分所列“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六大类疾病的考生,我校所有专业均不予录取。
三、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报名人数、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以及我校历年计划延续性等因素,分省确定我校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等信息)及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四、录取
1、江苏省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学校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当投档分相同时,按照江苏省教育厅最新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中关于投档的同分排序规则安排专业。
2、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按各省公布的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五、收费标准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民办高等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677号),具体收费标准为:人文社科类16000元/生.学年;理工科类18000元/生.学年;艺术类20000元/生.学年。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 苏财综〔2002〕162号),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按照具备的条件收取相应标准。我校具体标准为:五人间1200元/学年;四人间1500元/学年。住宿费政策如有调整,按新标准和要求执行,以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为准。
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最新政策执行。
六、资助政策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申请贷款金额不超过20000元,年限为学制年限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在校期间3年内不计利息。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2、勤工助学
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参加校内勤工助学活动。可向所在系辅导员处领取《勤工助学申请表》,经系部初审,学生处复核及工作单位综合考核合格后,即可正式上岗。
3、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0元,用于奖励各方面特别优秀的学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用于奖励各方面表现优秀,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该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不兼得。
(3)国家助学金。分为三挡:每年2700元、3700元、4700元,用于资助家庭困难的学生。可兼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4)校内奖学金。特等奖学金13000元,一等奖学金5000元,二等奖学金2000元,三等奖学金500元,用于奖励优秀学生。
4、企业奖学金
学院设有企业奖学金,对在学科竞赛、科技创新、服务企业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进行奖励。
七、组织机构
1、学院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正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
2、学院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宣传、咨询、录取等工作。
3、学院的招生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学院招生委员会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18号
邮政编码:211106
咨询电话:4008280993 025-521112295211186652111289
监督电话及传真号码:025-5211182752111866(传真)
正德职业技术学院网址:https://www.zdx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