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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轻工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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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轻工职业学院:高职专科 高校类型:理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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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轻工职业学院2026年普通专科招生章程

hn137 2026-06-05

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轻工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河南轻工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河南轻工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河南轻工职业学院简称:河南轻职院。

英文全称:Henan VocationalCollege ofLightIndustry.

第五条 学校地址:鑫苑校区、嵩山校区、园田校区。地址分别为: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鑫苑路6号、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嵩山南路426号、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园田路2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 办学类型: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九条 颁发证书类型: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颁发证书院校名称:河南轻工职业学院)。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拟定招生计划和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健全监督机制。河南轻工职业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与指导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章 招生对象

第十二条 已参加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并取得报名资格的考生。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根据教育部、所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分配执行。

第十四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公布渠道:学校普通专科招生专业及计划待省教育厅核准后,由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六章 录取规则及科目要求

第十五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下进行,坚持教育部“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规定,全面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录取批次,全部进行网上录取,不预留招生计划。

(一)提档比例:按照与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协商的比例提档。若生源所在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生源所在省份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二)普通类专业根据生源所在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要求,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同一专业组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配专业。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未能录取时,如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如不同意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三)报考我校美术与设计类、表演艺术专业等艺术类专业的河南省考生,其专业成绩采用河南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课统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应达到河南省确定的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河南省艺术专科批设定的统一投档规则,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文化课成绩×5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50%;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5+专业省统考成绩×1.25,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投档总成绩相同者,先按专业总成绩排序,专业总成绩仍相同者,再按语文、数学、外语的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外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生按照生源所在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统一投档规则执行。

(四)对于符合教育部及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加分(降分)投档或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规定加分(降分)接收投档或优先录取。

(五)各专业教学使用外语语种为英语,录取时外语语种不限。

(六)各专业录取考生不限男女比例。

(七)学校对各专业均未提出科目要求。

第十六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特别说明: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二)患相关疾病,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退档原则:对不服从专业调剂或身体健康原因不宜录取的考生,学校给予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及生源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要求,录取结束后,录取结果及时在河南轻工职业学院官网向社会公布。

第十九条 学校有1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与意大利罗马RUFA美术学院(Rome university of fine arts)合作办学。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精神,经上级部门批准备案,学校各专业学费严格按照文件执行:学费标准:文科类3700元/生·年;理科类4200元/生·年;艺术类6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6000元/生·年。

住宿费标准:400元/生·年。

第八章 学生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 奖、助学金

(一)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学校奖学金,根据成绩评定,分为一、二、三等,奖励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1000元、600元、300元。

(二)国家助学金:一档助学金4700元/年,二档助学金3700元/年,三档助学金2700元/年。

(三)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勤工助学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四)服兵役国家教育专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及在校入伍的退役复学学生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最高为20000元/年/生;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最高为20000元/年/生。

第二十二条 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后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第九章 学生报到及待遇

第二十三条 新生本人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到学生工作部备案。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学校集中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若审查中发现新生的考生信息等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章 学历证书颁发标准

第二十五条 关于学历证书按教育部及我省有关文件执行。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河南轻工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一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六条 联系部门:河南轻工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371-68588948 6858225168582256

监督电话:0371-68588965(纪检监察办公室)

学校网址:http://www.havcli.edu.cn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十公开”要求,公开有关信息。即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公开、高校招生章程公开、高校招生计划公开、考生资格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公开。

第二十八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与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为准。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就业处。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河南省教育厅批准备案之日起生效。

河南轻工职业学院2026年普通专科招生章程-专业信息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学制

人数

学费(元/年)

备注

01

视觉传达设计

550102

3

-

6000

 

02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550103

3

-

6000

 

03

环境艺术设计

550106

3

-

6000

 

04

书画艺术

550107

3

-

6000

 

05

游戏艺术设计

550109

3

-

6000

 

06

动漫设计

550116

3

-

6000

 

07

摄影与摄像艺术

550118

3

-

6000

 

08

陶瓷设计与工艺

550122

3

-

6000

 

09

民族美术

550302

3

-

6000

 

10

公共艺术设计

550108

3

-

6000

 

11

文化创意与策划

550401

3

-

3700

 

12

融媒体技术与运营

560213

3

-

3700

 

13

计算机应用技术

510201

3

-

4200

 

14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510208

3

-

4200

 

15

视觉传达设计

550102

3

-

16000

与意大利罗马 RUFA 美术学院合作办学

16

数字非遗设计与制作

550131

3

-

6000

 

17

高分子材料智能制造技术

430602

3

-

4200

 

18

工业设计

460105

3

-

4200

 

19

模具设计与制造

460113

3

-

4200

 

20

机电一体化技术

460301

3

-

4200

 

21

电气自动化技术

460306

3

-

4200

 

22

皮具制作与工艺(时尚皮具)

480108

3

-

4200

 

23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510101

3

-

4200

 

24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510209

3

-

4200

 

25

金融科技应用

530202

3

-

3700

 

26

大数据与会计

530302

3

-

3700

 

27

现代物流管理

530802

3

-

3700

 

28

电子商务

530701

3

-

3700

 

29

跨境电子商务

530702

3

-

3700

 

30

艺术设计

550101

3

-

6000

 

31

产品艺术设计

550104

3

-

6000

 

32

广告艺术设计

550113

3

-

6000

 

33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数字影视)

550103

3

-

6000

 

34

工艺美术品设计

550112

3

-

6000

 

35

室内艺术设计

550114

3

-

6000

 

36

家具艺术设计

550115

3

-

6000

 

37

云计算技术应用

510206

3

-

4200

 

38

人力资源管理

590202

3

-

3700

 

39

食品生物技术

470101

3

-

4200

 

40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490209

3

-

4200

 

41

酿酒技术

490105

3

-

4200

 

42

食品营养与健康

490103

3

-

4200

 

43

智能制造装备技术

460201

3

-

4200

 

44

智能控制技术

460303

3

-

4200

 

45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460104

3

-

4200

 

46

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

460102

3

-

4200

 

47

工业互联网应用

460310

3

-

4200

 

48

无人机应用技术

460609

3

-

4200

 

49

市场营销

530605

3

-

3700

 

50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530301

3

-

3700

 

51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530704

3

-

3700

 

52

旅游管理

540101

3

-

3700

 

53

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

540105

3

-

3700

 

54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540106

3

-

3700

 

55

大数据技术

510205

3

-

4200

 

56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440102

3

-

4200

 

57

展示艺术设计

550110

3

-

6000

 

58

软件技术

510203

3

-

4200

 

59

移动应用开发

510213

3

-

4200

 

60

计算机网络技术

510202

3

-

4200

 

61

人物形象设计

550117

3

-

6000

 

62

表演艺术(音乐)

550204

3

-

6000

 

63

表演艺术(表演)

550204

3

-

6000

 

64

网络直播与运营

560214

3

-

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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