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学校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曹妃甸新城行知路27号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专科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识别码:4113014696
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招生计划:以生源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二、学院概况
唐山海运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696)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省属全日制盈利性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坐落于渤海西中部海岸,唐山市曹妃甸区北京曹妃甸国际职教城,是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设立“世界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基地”的国际化特色院校。
学校设置海洋工程学院、水产经济学院、道路运输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商务旅游学院、人工智能学院、航空学院、体育与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等10个教学单位。开设有海洋工程装备技术、港口机械与智能控制、水产养殖技术、飞机机电设备维修、工业机器人技术、大数据技术、国际邮轮乘务管理等47个专业,形成“航海+智能制造”特色专业集群。倾力打造一个集学历教育、社会培训、科技服务于一体的高素质蓝色工匠摇篮。
学校坚持“文化立校、专家治校、质量强校、品牌兴校”的治校方针,秉承“德行四海 正道致远”校训,遵循“贡献赢支持、服务显使命、特色谋发展”的办学思路,坚守立足曹妃甸、服务新唐山、辐射京津冀、接轨国际化的服务定位,致力于国家海洋事业发展,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国际化办学水平。
学校秉持国际化办学特色,与美、英、法、德、韩等17国深化国际交流,融合中外先进职业教育理念与模式,着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与国际化办学水平,为建成特色鲜明、国际知名、国内有影响力的海运类高等职业院校奠定坚实根基。
学校全面贯彻河北省海洋经济和临港产业发展部署,为唐山市和曹妃甸地区产业转型升级、为“三个努力建成”“三个走在前列”“一港双城”建设核心承载区的高质量发展,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并倾心打造临海而建、应运而生、服务地方、走向世界的具有鲜明特色、国内外行业知名的高等职业院校。
四、招生条件
1.取得202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资格的考生。
2.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
3.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录取遵循专业优先原则,各专业录取人数可视情况进行调整;在总分(含加分)相同的条件下,依次比对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三科成绩均相同时,全部录取;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志愿填报模式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进档考生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在总分(含加分)相同的条件下,依次比对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三科成绩均相同时,全部录取。普通类顺序志愿投档原则为“志愿优先、遵循分数”,将控制线上未录取的有志愿考生,按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4.各专业对男女比例均无限制,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
5.执行各省(市、区)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及投档政策。
6.我校体育类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不单独组织校考。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体育专业成绩需要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本省相关招生要求。录取过程中,我校认可(或执行)各省投档规则,在各省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照省体育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有省统考成绩相同考生则按照文化课成绩(含优惠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仍相同,则按照语、数、外、文综(理 综)单科成绩先后排序录取。我校在提档和分专业录取过程中均认可各省的优惠加分政策。
7.入学复查内容: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8.其它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有关文件执行。
五、体检要求
(一)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的文件精神执行。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将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六、收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住宿费:6人间2600元/年/生。
七、奖学、助学办法
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全面发展,符合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八、附则
1.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2.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063200
学院网址:www.tmi.edu.cn
咨询QQ:1947626959
联系人:吴老师18911391111(微信同号)
传真:0315-5331177
联系方式:0315-53311660315-5331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