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海峡高考门户网站——福建高考网

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14980人关注
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 高校类型:理工类
官方微信
公众号
官方企
业微信

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招生章程

sx066 2026-06-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学校全称: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条办学地点:

西安市文景路19号(校本部)

邮编:710018

西安市自强西路289号(自强校区)

邮编:710014

西安市高陵区旅游大道8509号(通远校区)

邮编:710200

学院网址:http://www.scct.cn

第四条学校简介: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全国高职院校教学诊改试点首批复核院校、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院校、全国交通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全国交通职业院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全国交通运输类信息化教学创新典范院校、全国高职院校学生发展指数百所优秀院校、教育部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中德汽车机电合作项目优秀院校、教育部高技能人才集群培养计划建设单位、陕西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陕西省“一流学院、一流专业”建设单位、陕西省优秀示范性高职院校、陕西省文明校园、陕西省平安校园、陕西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陕西省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陕西省示范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机构。

学校现设有公路工程学院、铁道工程学院、建筑与测绘工程学院、智能汽车制造学院、汽车运用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轨道技术学院、铁道运输学院、交通信息学院、维特利亚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学院、体育学院、继续教育与国际交流学院等教学单位,共开设全日制高职专业50个。学校现有教授67人(三级及以上教授7人)、副教授212人,博士53人、硕士548人,重点专业“双师”比例100%。拥有全国黄大年教师团队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3个,省部级教学名师13人。教师在国家教学竞赛等活动中获特等奖1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7项、三等奖6项,在省级教学竞赛等活动中获一等奖17项、二等奖22项、三等奖21项。现有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4个,校企协同技术创新中心1个,中央财政支持建设实训基地3个,省级实训基地5个,省级校外实践教学基地5个,国家级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培育项目1个,虚拟仿真实训中心5个,实验实训室149个,校外实训基地589个,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1个。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及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有关决议。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七条学校招生工作贯彻教育部“阳光高考”政策精神。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本年度学校共有50个普通类招生专业,3个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专业。学校拟面向全国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九条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报教育部批准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学校各专业录取无性别比例限制。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政策,以考生投档成绩进行排队。招生录取时,如出现该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和本省招生政策规定不一致时,以该生源省份招生政策为准。

第十一条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配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总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顺序依次排列。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剂至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大类的未录满专业进行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二条所有招生专业招收外语语种不限,但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三条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发改委、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确定收费标准。

普通类专业学费标准为6500元/生·学年;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学费标准为30000元/生·学年。

住宿费按校区及宿舍条件执行,自强校区650元/生·学年;文景校区800元/生·学年,通远校区1200元/生·学年;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住宿费按有关文件另行确定收费标准。

第七章 学生资助政策

第十四条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第八章 其他

第十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六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制三年,学生在我校就读三年且达到毕业条件后,颁发中国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和新西兰院校专科文凭(NZQA Level 6);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可自愿申请赴新西兰院校攻读学士及以上学位;仅录取有报考志愿的考生,录取后不得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第十七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由我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热门关注: 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测一测适合报考的学校模拟志愿填报
根据模考估分/高考成绩,测算录取概率,提供针对性升学方案。
  • 填报人身份
  • 所在地
  • 输入姓名
  • 联系方式
  • 毕业学校
  • 意向学校
  • 预估/高考成绩
分享: 微信 微博 QQ空间
今讲高考升学

账号密码登录

注册
其他登录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