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商洛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地点: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商鞅大道西段丹南新区
3.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学制:三年
6.学校标识码:4161013948
第二章 学校简介
第二条学校简介
商洛职业技术学院是2005年由原商洛师范学校、商洛市卫生学校合并组建的一所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现有校本部和技工学校两个校区,教职员工近700人、在校学生1.1万余人,招生覆盖全国24个省、市、自治区。学院下设医学院、护理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师范学院等11个教学科研业务机构及实验中学、实验幼儿园和驾驶员培训学校3个附属单位,开设有三年制高职专业33个.有国家级康养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两个“国字号”基地为代表的实验实训馆室180个,先后与域内外知名企事业单位联合共建 校外实训实践基地135个,为培养更多贴近产业需求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奠定了坚实基础。市政府在学院设立的商洛市职教培训中心,下设25个省、市级培训基地和19个职业(工种)等级认定站点,年度开展线上线下各类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2万余人次。学院是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试点项目学校、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学校,是省级“文明校园”“平安校园”“绿色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学校招生委员会是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学校校长任主任,主管招生、教学、后勤保障工作的副校长、纪委书记任副主任,委员由招生处、教务处、党政办公室、宣传统战部、纪委、学生处、财务处、保卫处、总务处、各二级学院负责人组成。招委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决议,研究制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
第四条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的相关工作事宜。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收费标准
第五条招生计划、专业及科类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公布为准。
第六条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录取规则
1、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生源省级招生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录取。
2、普通类专业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录取规则,认可省考试院投档成绩和位次。
3、我院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在高考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以及有其他特长的考生。
4、所有进档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出现所填报志愿专业均满额,则根据考生是否服从调剂、考生成绩高低及考生体检情况录取到相近有缺额计划的专业。
5、录取时不设男女生比例限制;外语语种不限,但进校后以英语为主。
6、在录取过程中,如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考试院)对录取办法另有具体要求的,则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考试院)具体要求执行。
7、学校各专业考生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学生资助政策
第八条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第七章 附则
第九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教育厅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学生按专业教学计划修完所学课程并通过相关考试,可获得商洛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的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十一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商鞅大道西段丹南新区
邮政编码:726000
招生咨询电话:400-860-0112 0914-2998383
传真:0914-2033800
学院网址:http://www.slzyjsxy.com
第十二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生源省份招生政策发生不一致时以国家教育部及生源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本章程解释权归商洛职业技术学院招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