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20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公安部有关要求,为保证招生质量,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四川省2020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工作办法。
一、招生院校
1。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中国人民警察大学
3。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4。铁道警察学院
5。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6。四川警察学院
二、面试、体检、体能测评
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工作在省招考委、省公安厅的领导下,由省公安厅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一)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对象
1。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公安专业(治安学、禁毒学、警犬技术专业除外),高考成绩达到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
2。报考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治安学、禁毒学、警犬技术专业,铁道警察学院本科专业、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和四川警察学院公安专业本科专业,高考成绩达到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
3。凡有意愿报考铁道警察学院专科专业、四川警察学院专科专业的考生,均应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均合格者,方可填报志愿。
4。凡有意愿报考四川警察学院一类模式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的考生,均应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
5。按国家规定,农村和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即国家专项计划)在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生源不足时,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可适当降分录取。因此高考成绩在公安普通高等院校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一定分数内、符合国家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也可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在川农村和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相应专业,并应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
官方企业微信
官方微信公众号
志愿填报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