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天津高考 > 招生简章 > 天津师范大学2013年普通本科高职招生章程

天津师范大学2013年普通本科高职招生章程

阳光高考 2013-07-08
考生交流群 +加入
×
福建高考交流群
福建高职分类交流群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师范大学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高职教育

四、学校代码:10065

五、学校地址:

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

学前教育学院校区:天津市南开区双峰道38号、

天津市南开区雅安道延安南路1

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师范大学系市属重点院校,着力培养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学校现有2个国家重点学科,10个天津市重点学科,4个天津市“重中之重”学科,6个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有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专任教师1409人,其中正、副高级职称651人;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23000余人。天津师范大学涉及文学、理学、教育学、历史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工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这九大门类学科相互支撑,相得益彰,给莘莘学子创造了一个有利于全面发展的广阔空间。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天津师范大学设普通本科(高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天津师范大学普通本科(高职)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天津师范大学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3年面向全国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同时还将通过其它方式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第七条 现行本科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为32004000/.年(软件工程专业8000/.年);艺体类专业为800010000/.年;中外合作办学日语专业本科学历教育学费标准为20000/.年(在学期间)。高职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为5000/.年;艺术类高职专业为6000/.年。住宿费标准:8001200/.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13年新生报到须知。如本年度政府对以上费用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调整后的新标准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院校志愿录取原则上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此类推。院校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凡高考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

第十条 专业志愿录取原则上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队,再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执行本章程第十三条之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 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的录取原则

一、除天津市、江苏省外,如投档分数相同,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文史类专业的相关科目依次为外语、语文、数学;理工类专业的相关科目依次为外语、数学、语文)。如条件再相同,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二、在江苏省录取中,如投档分数相同,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排序较高者。如等级再相同,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文史类专业的相关科目依次为外语、语文、数学;理工类专业的相关科目依次为外语、数学、语文)。如条件仍相同,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三、在天津市录取中,如投档分数相同,则比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先录取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如上述条件再相同,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文史类专业的相关科目依次为外语、语文、数学;理工类专业的相关科目依次为外语、数学、语文)。(比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A等第个数,如相同,再比较B等第个数,依此类推;比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时,依据考生的学业类<含学业成绩、课程修习情况>和非学业类<含道德品质、社会实践、社区服务、获奖情况>两方面情况综合比较、评价。)

第十二条 在津录取政策

一、在天津市录取中,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和历史等8个学科成绩等第均获得A(简称8A)的考生,如投档成绩排名在院校前10%,可优先安排专业。优先安排专业时,按照8A考生的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以分数优先为原则。

二、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天津市高招办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且成绩合格,同时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学科成绩等第为A,否则该专业不予录取。

第十三条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软件工程、日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含服从志愿)。

第十五条 体育教育专业录取原则为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考生中,按照考生文化成绩(天津市考生按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相加的总成绩)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对该专业录取原则有明确规定,则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

第十六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实行考生属地化管理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七条 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八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和通知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报考及录取详见《天津师范大学201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第二十条 学校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一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在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学生管理条例》、《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三条 学校对教师教育实行分类培养,但培养师资的功能没有改变,部分专业实行学科专业教育与教师专业教育相结合的培养模式,在自愿、择优的基础上学生可免费修读教师教育模块课程;部分专业仍实行“混合式”培养模式。这些学生在符合资格要求的前提下,取得本专业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同时均有机会获得教师资格证。

除以上各专业及未能修读教师教育专业课程且志愿从事教师职业的本科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本科专业修读期间还可通过参加培训及考试接受教师教育,获取教师资格证书。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有各种奖学金制度,学生受益面达57%

第二十五条 学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修满所学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学分,经审查达到毕业条件要求的颁发天津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高职升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注明“专科起点”字样;高职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注明“高职”字样。对符合《天津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中关于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相关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3年度天津师范大学所属校区普通本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以前我校有关普通本科、高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天津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http://www.tjnuzsb.com/

电话:02223541338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  邮编:300387

标签:
  • 姓名
  • 所在地
  • 手机
  • 考试类型
  • 高考成绩
  •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招收定向培养军士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招收定向培养军士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军委政治工作部、国防动员部《关于做好2025年招收定向培养军士工作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25年定向培养军士招收工作明确如下: 2025-07-01
  • 福建2025年定向招录培养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招生公告
    福建2025年定向招录培养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招生公告 根据中组部、公安部、教育部、财政部、人社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2025年定向招录培养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公政治〔2025〕173号)精神,新疆警察学院2025年计划在我省招收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3名,以上招生计划为我省公安机关定向招录培养计划。 2025-07-01
  • 福建省2025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生须知
    福建省2025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生须知 根据公安部、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我省2025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安排,2025年有意向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郑州警察学院、南京警察学院(以上5所简称部属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和浙江警察学院涉外警务专业、新疆警察学院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以及福建警察学院公安、司法警察专业的考生,应当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按流程参加省公安厅政治部统一组织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未参加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或任何一项不合格的,不予录取。为保证广大考生的报考权益,现将报考公安院校资格条件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5-07-01
  •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25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司法警察专业招生办法》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25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司法警察专业招生办法》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机制改革部署要求,高质量选拔公安事业的优秀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全面加强公安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办法》和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教育厅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福建省2025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司法警察专业招生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2025-07-01
进入招考公示首页
进入专业介绍首页
  • 男生高考落榜后能选择的出路?
    男生高考落榜后能选择的出路? 高考落榜并不意味着失败,对于男生来说,这只是人生道路上的一个小小挫折。实际上,有许多出路可以选择,关键在于如何调整心态,积极寻找适合自己的发展路径。 2025-07-28
  • 2025年高考落榜复读一年有用吗?
    2025年高考落榜复读一年有用吗? 2025年高考落幕,部分考生因分数不理想面临落榜困境,“复读一年有用吗” 成为许多人纠结的问题。2025年高考人数预计达1335万,复读生占比超40%,竞争与政策变化让决策更需谨慎。复读能带来补短板的机会,却也伴随着经济与心理压力,是否值得需理性权衡。下面我们就一起来探讨一下吧。 2025-10-10
  • 2025年福建高考物理组329分左右能上什么大学?
    2025年福建高考物理组329分左右能上什么大学? 高考的钟声已然敲响,329分的物理组考生或许会感到一丝失落。但请相信,专科的院校如同一座座知识的宝库,里面藏着无数的宝藏,等待着你们去挖掘。每一次的努力,都是一次向梦想靠近的旅程。 2025-06-12
  • 2025福建艺术设计类院校在省内的排名如何?
    2025福建艺术设计类院校在省内的排名如何? 正值文化艺术蓬勃兴盛之际,艺术设计类专业的受瞩目程度极高。福建地区的艺术设计类院校给行业输送了无数专业人才。那么,2025 年福建艺术设计类院校在省内到底排在什么位置呢?为此小编收集了相关信息。 2025-07-02
进入招生章程首页
  • 2024福建高考地理真题
    2024福建高考地理真题 2024年福建高考地理已于6月9日结束,福建高考地理采用的是福建卷,考试真题与答案已经公布,考生可以通过查阅真题和答案,了解自己的考试情况,为接下来的备考和志愿填报做好准备。更多高考资讯、高校最新政策、历年高考录取分数线、志愿填报等信息,请关注福建高考网。 2024-06-08
  • 2025福建高考地理真题
    2025福建高考地理真题 2025年福建高考地理已顺利结束,福建高考地理采用的是福建卷,考试真题与答案已经公布,考生可以通过查阅真题和答案,了解自己的考试情况,为接下来的志愿填报做好准备。更多高考资讯、高校最新政策、历年高考录取分数线、志愿填报等信息,请关注福建高考网。 2025-05-12
  • 2025福建高考化学真题
    2025福建高考化学真题 2025年福建高考化学已顺利结束,福建高考化学采用的是福建卷,考试真题与答案已经公布,考生可以通过查阅真题和答案,了解自己的考试情况,为接下来的志愿填报做好准备。更多高考资讯、高校最新政策、历年高考录取分数线、志愿填报等信息,请关注福建高考网。 2025-05-12
  • 2025福建高考数学真题(新课标I卷)
    2025福建高考数学真题(新课标I卷) 2025年福建高考已于6月9日顺利结束。福建高考数学采用的是新课标I卷,真题与答案已公布。最后本平台在此祝大家取得好成绩! 2025-06-09
进入高考真题首页
  • 文史、理工类降分录取政策
    文史、理工类降分录取政策 本科批按照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的专业,原则上不降分录取。其中,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航海类、公安类、司法类院校(专业),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在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 2020-07-24
  • 2020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
    2020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 各市、县(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普通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特殊类型 2020-07-23
  • 宁德师范学院2019年高考录取规则
    宁德师范学院2019年高考录取规则 【专业录取要求】(一)外语语种要求: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考生的外语语种。非外语专业学生进校后只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二)外语成绩要求:报考英语、商务英语专业考生须 2019-06-05
  • 武夷学院2019年高考录取规则
    武夷学院2019年高考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在各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内确定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招生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实行梯度志愿投档的招生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数120%以 2019-06-05
进入高考政策首页
  • 成都东软学院2024年普通本科录取进程
    成都东软学院2024年普通本科录取进程 成都东软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由东软出资举办的一所民办普通高等院校。2003年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成都东软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开展高职专科教育;2003年学校被教育部确定为首批35所国家级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之一;2011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升格为成都东软学院,成为四川省第一所独立设置的民办本科高校。2015年通过新建本科院校学士学位评估;2016年成为四川省民办教育协会会长单位;2021年顺利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成为四川省第一所通过该项评估的民办高校。 2024-07-28
  • 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4年江西省高职(专科)普通批次录取工作完成
    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4年江西省高职(专科)普通批次录取工作完成 经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投档,我院2024年江西省高职(专科)普通批次录取已结束,具体情况见下表。考生可通过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看录取状态。 2024-08-30
  • 铁岭卫生职业学院2022年录取办法
    铁岭卫生职业学院2022年录取办法 铁岭卫生职业学院2022年录取办法 2025-04-25
  • 铁岭卫生职业学院2023年收费情况说明
    铁岭卫生职业学院2023年收费情况说明 铁岭卫生职业学院2023年收费情况说明 2025-04-25
进入录取查询首页
进入就业情况首页
今讲高考升学

账号密码登录

其他登录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