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疆高考 > 高考资讯 > 新疆: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新疆: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阳光高考 2017-02-21
考生交流群 +加入
×
福建高考交流群
福建高职分类交流群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招生委员会,各地、州、市招生委员会,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做好我区2017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自治区实际,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各地、州、市招生委员会和有关普通高等高校,要深入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切实加强对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严格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及相关管理规定和程序设置本校艺术类专业,并按照所设专业公布招生计划开展招生考试工作。认真组织部署招生考试工作,科学合理制订专业考试办法、评判标准,确保试(答)卷安全,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加大专业考试过程的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增强艺术类专业考试评判工作的客观公正。加大对专业考试考场条件建设,运用现代化管理技术和手段,对考生考试过程实行实时视频监控,全程记录考生考试情况。进一步落实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对重要环节、重要岗位的监督,确保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公平、规范、安全、有序。

我区2017年在全区范围内对报考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的考生组织统一考试,其它艺术类专业由于暂不具备条件,不组织统考。具体办法按《关于做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新招委〔2016〕19 号)执行。

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信息备案数据库结构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 专业测试设点申请表

2017年1月3日

附件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2、报名办法

所有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含区内和区外)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凭所在中学的介绍信和二代身份证到当地招办现场电子摄像(须考生本人到场)并领取印有该考生报名序号、身份证号等信息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校艺术类(特长生)专业考试报考证》(以下简称《报考证》)。考生须持《报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才能参加院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报名和考试。

二、计划编制

3、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来源计划);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本科艺术类专业可不编制来源计划。除上述两类情况外,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各省属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含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须编制招生来源计划,由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在《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

三、招生简章

4、招生院校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其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类型、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学校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年度招生范围及计划、录取规则、学费标准等。

四、考试

5、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自治区统考”)和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形式。所有报考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自治区统考,参加自治区统考并获得合格证书的考生方可参加美术类、音乐类专业校考。凡自治区统考涉及到的美术类、音乐类专业,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招生均应直接使用自治区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其它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自治区统考成绩,也可在区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自治区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由学校组织校考,校考应于2017年春节后举行,3月底前完成,不得影响中学正常教学秩序。校考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由学校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考生须按学校公布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6、自治区招生办公室于1月27日前完成自治区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考合格考生的信息汇总整理,并向招生院校提供包括自治区美术类、音乐类统考合格考生名单、成绩等内容的网上查询服务。网址为:新疆招生网:http://www.xjzk.gov.cn。

7、校考应由学校招生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招生院校下设的二级学院(系)不得自行设点组织校考。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可跨省设点组织校考;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及高职(专科)院校只能在本校所在地组织区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校考;其余本科院校原则上只在本校所在地设点组织校考,如有特殊要求确需跨省来我区设点组织校考的,须经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同意并报本校主管部门备案。

8、需在我区设置艺术类专业测试考点进行校考的区外本科高校,应书面向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并于1月15日前报送专业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和施考办法。考点统一安排在新疆师范大学,考试时间:2月14-23日。校考期间,各高校应接受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未经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同意而在我区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的,其专业考试成绩一律不予认可。

9、校考合格标准由招生院校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和要求自行确定。招生院校负责通知考生校考成绩,发放本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合格证书发放数量原则上按与本校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4:1的比例发放。严禁以最低分并列分数人数较多等理由,超过计划数4倍发放合格证书。

10、各招生院校须于4月10日前将校考合格考生名单及专业考试成绩按《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信息备案数据库结构》(见附件3)要求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YYJ7616@163.com,纸介质文档加盖公章后与电子版光盘一同寄送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普招科。对因招生院校报送数据不及时或内容不准确而影响了考生正常投档或录取的情况,遗留问题由院校负责解释和处理。

11、区外高校也可直接认可新疆艺术学院、新疆师范大学等区内外本科艺术院校(专业)的相关专业考试成绩,但必须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备案并在本校的招生简章中说明。

获准在自治区统考合格生源基础上组织校考的招生院校也可根据自治区统考成绩分布情况直接划定本校的专业合格标准,并于5月10日前向社会公布,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依据。

12、艺术类专业考试应参照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有关考务规定及违规处罚办法执行。专业考试试题须通过组织命题专家组或建立题库等形式命制,试题的命制、试卷的印刷和保管须按照有关保密工作规定执行。要加强对艺术类专业考试评委的管理,选聘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优秀高校艺术类专业教师或专业团体的业务骨干担任评委,并建立由权威性专家和教师组成的专业考试仲裁小组,评委及仲裁小组成员名单应参照机密级事项管理。

13、评卷工作要做到客观、公正、准确,笔试科目须有2人以上独立阅评并综合评定最终成绩;视唱、演奏、表演等面试科目须组成不少于5人的专家小组进行测评并综合评定最终成绩。考试过程重要环节要有视频及文字记录,考试结果要有成绩,考生专业考试试卷(或视频资料)须妥善保存以备复查。

14、专报艺术类专业文化课考试科目

汉语言(民考汉)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外语。

维语言、哈语言、柯语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汉语。蒙语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汉语。

双语班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汉语。

各科目分值150分,满分450分。

五、填报志愿

15、美术类专业考生,获得《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专业合格证》(若院校在自治区统考本科专业合格生源范围内再组织校考,则考生还须获得校考合格证)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关艺术院校(专业)美术类本科专业志愿和高职(专科)专业志愿;获得《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统考高职(专科)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关艺术院校(专业)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志愿。

未获得《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专业合格证》或《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统考高职(专科)专业合格证》的考生不得填报以自治区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的艺术院校(专业)志愿;若填报,该志愿无效。

16、音乐类专业考生,获得《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校音乐类统考专业合格证》(若院校在自治区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再组织校考,则考生还须获得校考合格证)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关艺术院校音乐类专业志愿。

未获得《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校音乐类统考专业合格证》的考生不得填报以自治区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的艺术院校(专业)志愿;若填报,该志愿无效。

其他艺术类专业考生,获得校考合格证方可填报相关艺术院校艺术类专业志愿。

17、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如兼报除提前录取批次外的其它批次非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在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填报文史类或理工类并参加全国统考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的考试。

18、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少数民族双语班学生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新教双〔2013〕10号)精神,自2015年起,文科综合科目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考试的双语文科班考生(模式一)只能填报民语言招生计划的学校志愿;其他双语班考生均可填报双语班招生计划的学校志愿,不可填报汉语言、民语言和民考汉招生计划的学校志愿。

六、录取

19、各高校在我区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须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书。

20、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分数线和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并须在本校网站上公布,录取前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备案。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专科专业及其它高校所有艺术类专业拟录取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划定的艺术类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21、各高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三种模式,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合格时,可按文化课成绩或专业成绩或文化、专业成绩各占一定比例安排录取,高校须将艺术类专业录取模式写入本校招生章程中,同时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备案。

22、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有关高校若对考生有艺术专业基础要求,须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专业考试科类及录取要求(自治区统考涉及的专业,学校不再单独组织校考),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对上述专业的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我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23、艺术类专业录取工作原则上安排在相应普通批次录取前录取;艺术类招生计划未完成时,征集志愿进行补充。

24、对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将专业考试合格且经备案的全部考生的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告知考生第一志愿报考院校。第一志愿招生院校须将全部合格考生按事先公布的招生简章中确定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并于7月4日前将拟录取结果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核准备案。

25、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按照考生志愿,对文化课成绩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全部投档,招生院校必须在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按事先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对在疆编制艺术类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院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不得拒录符合本校录取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七、其它

26、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27、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33号令)、《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第36号令)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严惩。

28、严禁工作人员、教职工尤其是专业教师单独、联合或委托举办高考艺术类应试培训、推广活动,严禁各类各级学校为各艺术类影视培训机构提供场所或设施。

29、各地、州、市招生委员会和各招生院校要加强对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选派责任心强、作风严谨、廉洁自律的同志负责此项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艺术类招生政策,增强工作透明度,切实做到严格执行政策,程序规范严谨,责任落实到位,工作不出纰漏。

30、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普招科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昌路456号

邮政编码:830000 联系人:俞永江

联系电话:0991-8750000

传  真:0991-8752302 邮 箱:YYJ7616@163.com

附件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信息备案数据库结构

文件名:(学校代码)+YS.DBF   院校联系人:          联系电话:

编号 信息项名称 类型 宽度 信息项含义 信息项目说明
1 BMXH C 11 报名序号 由我区统一编制
2 XM C 24 姓名 字间不空,左对齐,缺字用半角??表示
3 XBDM C 1 性别代码 1男,2女
4 SFZH C 18 身份证号 左对齐,不允许为空
5 BYXXMC C 20 毕业学校名称 考生高中毕业学校名称
6 YXDM C 5 院校代码 专业考试学校代码,采用部标
7 YXMC C 40 院校名称 专业考试学校名称,采用部标
8 CCDM C 1 层次代码 1本科,2高职(专科)
9 ZYDM C 6 专业代码 考生报考专业代码,采用部标
10 ZYMC C 30 专业名称 考生报考专业名称,采用部标
11 STKKM C 30 省级统考科目 省级统考科目名称
12 STKCSF N 7,3 省级统考测试分 生源省专业考试成绩
13 YXKSKM C 30 院校考试科目 院校考试科目名称
14 YXSKCSF N 7,3 院校术科测试分 院校专业考试成绩
15 YXZYMC N 4 院校专业名次 院校专业成绩排名
16 YXKSDD C 30 院校考试地点 院校专业考试地点
17 BZ C 60 备注 其他说明内容

附件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测试设点申请表

院校代码(国标)
 
院校名称
 
办学层次
 
拟招生计划
 
办学性质
 
 
 
测试
专业
 
 
 
 
 
 
 
 
 
 
备注
 
 
 
 
 
 
 

院校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

  • 姓名
  • 所在地
  • 手机
  • 考试类型
  • 高考成绩
  • 2023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2023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2023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2022-11-10
  • 关于部分考生申请2022年下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退费的通告
    关于部分考生申请2022年下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退费的通告 2022年下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于10月22日—25日举行。鉴于当时有部分考生受疫情影响或因参加疫情防控工作无法参加考试,经研究,决定启动部分考生考试退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退费对象 (一)因受疫情影响,本次自考所报课程未如期参加考试的考生。 (二)因参加疫情防控工作无法参加考试的一线人员。 2022-11-08
  • 福州考区2022年成人高考有关事项公告(三)
    福州考区2022年成人高考有关事项公告(三) 福州考区考生: 根据福州疫情防控形势,现对本次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请尚未重新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即时凭账号、密码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以免影响正常考试。 2022-11-04
  • 福州考区2022年成人高考有关事项公告(二)
    福州考区2022年成人高考有关事项公告(二) 福州考区考生: 2022年成人高考福州考区如期进行。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考务部门对福州考区考生重新编排了考点考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福州考区考生11月2日23时前打印的准考证作废。 二、请考生凭个人账号、密码,即时起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自行重新打印准考证,考生进考点考场必须持新编的准考证。 三、请考生务必了解考点、考场变化,并充分考虑疫情给交通出行带来的不确定因素,提早规划赴考路线,及时到达新编考点参加考试。 2022-11-04
进入招考公示首页
进入专业介绍首页
  • 高考落榜生选择复读怎么办理流程?
    高考落榜生选择复读怎么办理流程? 相信有很多考生在高考落榜后的第一想法就是去复读,然而选择复读的考生们是否了解应该怎样办理复读?复读的流程又是什么样的呢?如果不了解的话就跟着小编一起往下看吧。 2023-08-01
  • 考不上大学去复读的话要怎么调整心态?
    考不上大学去复读的话要怎么调整心态? 决定再次扬帆,踏上高考的再次征程,这不只是对知识宝库的又一次挖掘,更是对心灵深处的一次深刻磨砺。复读的旅途中,心理的调适成为了一道独特的风景线,它涉及如何驾驭压力、如何筑建自信,以及如何面对未来的无限可能。在这一年的复读时光中,维持一颗平和的心态,对于提升学习的动力和最终在考场上的表现,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024-09-29
  • 大专都没有录取上有没有什么办法?
    大专都没有录取上有没有什么办法? 高考志愿填报也是一份技术活,不是所有考生都能被填报的志愿顺利录取。每年都有一些考生会出现滑档的情况,没有被录取是一件遗憾但正常的事情。对于一些报考大专并没有被顺利录取的同学,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大专都没有录取上有没有什么办法? 2024-11-13
  • 福建高考排名在105000左右的物理类考生能报什么大学?
    福建高考排名在105000左右的物理类考生能报什么大学? 回溯近三年福建高考投档数据,物理类105000位次恰似一条动态的警戒线:2022年触及优质专科院校,2023年则与新兴专业产生交集。这种波动规律提示考生,既要关注绝对位次,更要计算相对排名,在数据波动中捕捉机遇窗口。今天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福建高考排名在105000左右的物理类考生能报什么大学吧。 2025-06-03
进入招生章程首页
  • 2024福建高考数学真题(新高考I卷)
    2024福建高考数学真题(新高考I卷) 2024年福建高考数学已于6月7日结束,福建高考数学采用的是全国新高考I卷,考试真题与答案已经公布,考生可以通过查阅真题和答案,了解自己的考试情况,为接下来的备考和志愿填报做好准备。更多高考资讯、高校最新政策、历年高考录取分数线、志愿填报等信息,请关注福建高考网。 2024-06-08
  • 2024福建高考英语真题(新高考I卷)
    2024福建高考英语真题(新高考I卷) 2024年福建高考将于6月7日至9日举行,福建高考英语采用的是全国新高考I卷。福建高考平台将在考后第一时间公布考试真题与答案,请持续关注!最后福建高考平台在此祝大家取得好成绩! 2024-06-08
  • 2024福建高考政治真题
    2024福建高考政治真题 2024年福建高考政治已经顺利结束,福建高考政治采用的是福建卷,考试真题与答案已经公布,考生可以通过查阅真题和答案,了解自己的考试情况,为接下来的备考和志愿填报做好准备。更多高考资讯、高校最新政策、历年高考录取分数线、志愿填报等信息,请关注福建高考网。 2024-06-14
  • 2025福建高考英语真题(新课标I卷)
    2025福建高考英语真题(新课标I卷) 2025年福建高考英语已顺利结束,福建高考英语采用的是新课标I卷,考试真题与答案已经公布,考生可以通过查阅真题和答案,了解自己的考试情况,为接下来的备考和志愿填报做好准备。更多高考资讯、高校最新政策、历年高考录取分数线、志愿填报等信息,请关注福建高考网。 2025-06-10
进入高考真题首页
  • 文史、理工类降分录取政策
    文史、理工类降分录取政策 本科批按照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的专业,原则上不降分录取。其中,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航海类、公安类、司法类院校(专业),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在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 2020-07-24
  • 福建省新高考改革实施方案公布 3+1+2模式!
    福建省新高考改革实施方案公布 3+1+2模式!   福建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以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 2019-06-06
  • 福建商学院2019年高考录取规则
    福建商学院2019年高考录取规则 【对普通文理专业的录取规则】(一)对文理科类实行按专业志愿出档方式出档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即按文化总分排序,从高到低录取。(二)对文理科类实行按院校志愿出档方式出档的省份,第一专 2019-06-05
  • 宁德师范学院2019年高考录取规则
    宁德师范学院2019年高考录取规则 【专业录取要求】(一)外语语种要求: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考生的外语语种。非外语专业学生进校后只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二)外语成绩要求:报考英语、商务英语专业考生须 2019-06-05
进入高考政策首页
进入录取查询首页
进入就业情况首页
今讲高考升学

账号密码登录

其他登录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