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浙江高考 > 高考资讯 >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

2019-04-28
考生交流群 +加入
×
福建高考交流群
福建高职分类交流群

  2014年7月8日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的处理,保证招生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是指高校通过国家教育考试或者国家认可的入学方式选拔录取本科、专科学生的活动。

  高校、高级中等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高中)、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考生等,在高校招生工作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家高等教育招生管理规定的行为认定及处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高校招生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处理各类违反国家高等教育招生管理制度的行为。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加强对所属高校招生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高校招生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考生、社会的监督。

  高校招生接受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五条 对高校招生违规行为的处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明确、程序合法、处理适当。

第二章 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

  第六条 高校违反国家招生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减少招生计划、暂停特殊类型招生试点项目或者依法给予停止招生的处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相应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招生简章,或者进行虚假宣传、骗取钱财的;

  (二)未按照信息公开的规定公开招生信息的;

  (三)超出核定办学规模招生或者擅自调整招生计划的;

  (四)违反规定降低标准录取考生或者拒绝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的;

  (五)在特殊类型招生中出台违反国家规定的报考条件,或者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录取不符合条件的考生的;

  (六)违规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录取,或者以承诺录取为名向考生收取费用的;

  (七)其他违反国家招生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七条 高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相应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未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以照顾特定考生为目的,滥用推荐评价权力的;

  (二)未按规定公示享受优惠政策的考生名单、各类推荐考生的名额、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的;

  (三)在考生报名、推荐等工作过程中出具与事实不符的成绩单、推荐材料、证明材料等虚假材料,在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中虚构事实或者故意隐瞒事实的;

  (四)违规办理学籍档案、违背考生意愿为考生填报志愿或者有偿推荐、组织生源的;

  (五)其他违反国家招生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八条 招生考试机构违反国家招生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相应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为高校擅自超计划招生办理录取手续的;

  (二)对降低标准违规录取考生进行投档的;

  (三)违反录取程序投档操作的;

  (四)在招生结束后违规补录的;

  (五)未按照信息公开的规定公开招生工作信息的;

  (六)对高校录取工作监督不力、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

  (七)其他违反国家招生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九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违反有关管理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出台与国家招生政策相抵触的招生规定或者超越职权制定招生优惠政策的;

  (二)擅自扩大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和追加招生计划,擅自改变招生计划类型的;

  (三)要求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违规录取考生的;

  (四)对高校和招生考试机构招生工作监管不力、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

  (五)其他违反国家招生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十条 招生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在单位应当立即责令暂停其负责的招生工作,由有关部门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相应处分或者其他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违规更改考生报名、志愿、资格、分数、录取等信息的;

  (二)对已录取考生违规变更录取学校或者专业的;

  (三)在特殊类型招生中泄露面试考核考官名单或者利用职务便利请托考核评价的教师,照顾特定考生的;

  (四)泄露尚未公布的考生成绩、考生志愿、录取分数线等可能影响录取公正信息的,或者对外泄露、倒卖考生个人信息的;

  (五)为考生获得相关招生资格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六)违反回避制度,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七)索取或收受考生及家长财物,接受宴请等可能影响公正履职活动安排的;

  (八)参与社会中介机构或者个人非法招生活动的;

  (九)其他影响高校招生公平、公正的行为。

  第十一条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由学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第三章 招生责任制及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 实行高校招生工作问责制。高校校长、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人、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校、本部门、本地区的招生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在招生工作中,因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除追究直接负责人的责任外,还应当根据领导干部问责的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第十三条 对在高校招生工作中违规人员的处理,由有权查处的部门按照管理权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依法予以监察处理、作出处分决定或者给予其他处理。

  第十四条 高校招生工作以外的其他人员违规插手、干预招生工作,影响公平公正、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相关案件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查处。

  第十五条 出现本办法第二章规定的违规情形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立即启动相关程序,进行调查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者案情复杂、社会影响大的,应当及时上报,必要时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参与或者直接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对有关责任人员违规行为的处理,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进行。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考生的违规行为调查和收集证据,应当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作出处理决定之前,应当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第十七条 对处理决定不服的有关责任人员和考生,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出复核或者申诉;符合法律规定受案范围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诉讼。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特殊类型招生,是指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类专业、体育类专业、保送生等类型的高校招生。

  第十九条 研究生招生、成人高校招生有关违规行为的处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标签:
  • 福建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公布预告
    福建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公布预告 受疫情影响,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理论考试及下半年实践考核成绩预计于12月10日左右公布,具体查询时间请关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 成绩公布后,我院将安排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工作,请广大考生做好相应准备。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11月14日 2022-11-14
  • 2023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2023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2023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2022-11-10
  • 2023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考生须知
    2023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考生须知 2023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将于2022年11月21日-11月28日在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的不确定性,考试防疫要求将按疫情变化适时调整,请密切关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福建师范大学考点的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考试防疫要求,遵守考试防疫规定。同时,请考生积极配合学校或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做好考前健康情况摸排工作,如实填报目前居住地、身体健康情况等信息。 2022-11-10
  • 福州考区2022年成人高考有关事项公告(二)
    福州考区2022年成人高考有关事项公告(二) 福州考区考生: 2022年成人高考福州考区如期进行。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考务部门对福州考区考生重新编排了考点考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福州考区考生11月2日23时前打印的准考证作废。 二、请考生凭个人账号、密码,即时起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自行重新打印准考证,考生进考点考场必须持新编的准考证。 三、请考生务必了解考点、考场变化,并充分考虑疫情给交通出行带来的不确定因素,提早规划赴考路线,及时到达新编考点参加考试。 2022-11-04
进入招考公示首页
进入专业介绍首页
  • 高考191分可以上什么专科?
    高考191分可以上什么专科? 高考是国家为了选拔人才举行的一场考试,这场考试不仅对国家重要,对于我们高考生来说也是很重要的,高考不仅是对我们意志的磨练也是我们实现自己的一个途径,那么,高考191分可以上什么专科? 2023-09-11
  • 高考第一志愿落榜会发生什么?
    高考第一志愿落榜会发生什么? 我们都知道第一志愿非常关键,可是如果我们第一志愿落榜了怎么办呢?大家可能对此都不是很清楚,那么我们今天就一起来看看吧。 2023-09-15
  • 被不喜欢的专业录取怎么办?
    被不喜欢的专业录取怎么办? 高考仅是人生学术旅程的一个起始点,它为我们提供了进一步学习的机会,专业选择并不是不可更改的。如果你在志愿填报时未能得到自己的首选专业,转专业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选项。接下来,让我们一探究竟。 2024-08-23
  • 福建厦门的大专排名比较好的学校有哪些?
    福建厦门的大专排名比较好的学校有哪些? 厦门地区有哪些大专呢?这样面对于同学们来说可能不是很了解,这就对想报考这类地区专科院校的同学很不利,但别担心,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福建厦门的大专排名比较好的学校情况,一起来看看吧,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2023-05-31
进入招生章程首页
  • 2024福建高考语文真题(新高考I卷)
    2024福建高考语文真题(新高考I卷) 2024年福建高考语文已于6月7日结束,福建高考语文采用的是全国新高考I卷,考试真题与答案已经公布,考生可以通过查阅真题和答案,了解自己的考试情况,为接下来的备考和志愿填报做好准备。更多高考资讯、高校最新政策、历年高考录取分数线、志愿填报等信息,请关注福建高考网。 2024-06-08
  • 2024福建高考数学真题(新高考I卷)
    2024福建高考数学真题(新高考I卷) 2024年福建高考数学已于6月7日结束,福建高考数学采用的是全国新高考I卷,考试真题与答案已经公布,考生可以通过查阅真题和答案,了解自己的考试情况,为接下来的备考和志愿填报做好准备。更多高考资讯、高校最新政策、历年高考录取分数线、志愿填报等信息,请关注福建高考网。 2024-06-08
  • 2024福建高考英语真题(新高考I卷)
    2024福建高考英语真题(新高考I卷) 2024年福建高考将于6月7日至9日举行,福建高考英语采用的是全国新高考I卷。福建高考平台将在考后第一时间公布考试真题与答案,请持续关注!最后福建高考平台在此祝大家取得好成绩! 2024-06-08
  • 2024福建高考政治真题
    2024福建高考政治真题 2024年福建高考政治已经顺利结束,福建高考政治采用的是福建卷,考试真题与答案已经公布,考生可以通过查阅真题和答案,了解自己的考试情况,为接下来的备考和志愿填报做好准备。更多高考资讯、高校最新政策、历年高考录取分数线、志愿填报等信息,请关注福建高考网。 2024-06-14
进入高考真题首页
  • 2020年福建省高考各类各批次投档比例
    2020年福建省高考各类各批次投档比例 实行梯度志愿投档的高校:其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军队院校区分性别,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的110%投档。如有多名考生文考总分加上政策性加分均为报考院校最低投档分、且符合学校调档要求,则不受 2020-07-24
  •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布视频解读高考平行志愿政策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布视频解读高考平行志愿政策 出分日临近,如何填报志愿学生和家长纠结的问题。我省已实施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多年,但对于初次接触志愿填报的人而言,这一模式仍是比较陌生的,一不小心就会造成“高分低就”甚至落榜的遗憾。今天小编为大 2020-07-14
  • 宁德师范学院2019年高考录取规则
    宁德师范学院2019年高考录取规则 【专业录取要求】(一)外语语种要求: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考生的外语语种。非外语专业学生进校后只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二)外语成绩要求:报考英语、商务英语专业考生须 2019-06-05
  • 龙岩学院2019年高考录取规则
    龙岩学院2019年高考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考生要求专业体检受限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 2019-06-05
进入高考政策首页
进入录取查询首页
进入就业情况首页
今讲高考升学

账号密码登录

其他登录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