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浙江高考 > 高考资讯 >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

2019-04-28
考生交流群 +加入
×
福建高考交流群
福建高职分类交流群

  2014年7月8日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的处理,保证招生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是指高校通过国家教育考试或者国家认可的入学方式选拔录取本科、专科学生的活动。

  高校、高级中等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高中)、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考生等,在高校招生工作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家高等教育招生管理规定的行为认定及处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高校招生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处理各类违反国家高等教育招生管理制度的行为。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加强对所属高校招生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高校招生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考生、社会的监督。

  高校招生接受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五条 对高校招生违规行为的处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明确、程序合法、处理适当。

第二章 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

  第六条 高校违反国家招生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减少招生计划、暂停特殊类型招生试点项目或者依法给予停止招生的处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相应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招生简章,或者进行虚假宣传、骗取钱财的;

  (二)未按照信息公开的规定公开招生信息的;

  (三)超出核定办学规模招生或者擅自调整招生计划的;

  (四)违反规定降低标准录取考生或者拒绝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的;

  (五)在特殊类型招生中出台违反国家规定的报考条件,或者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录取不符合条件的考生的;

  (六)违规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录取,或者以承诺录取为名向考生收取费用的;

  (七)其他违反国家招生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七条 高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相应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未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以照顾特定考生为目的,滥用推荐评价权力的;

  (二)未按规定公示享受优惠政策的考生名单、各类推荐考生的名额、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的;

  (三)在考生报名、推荐等工作过程中出具与事实不符的成绩单、推荐材料、证明材料等虚假材料,在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中虚构事实或者故意隐瞒事实的;

  (四)违规办理学籍档案、违背考生意愿为考生填报志愿或者有偿推荐、组织生源的;

  (五)其他违反国家招生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八条 招生考试机构违反国家招生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相应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为高校擅自超计划招生办理录取手续的;

  (二)对降低标准违规录取考生进行投档的;

  (三)违反录取程序投档操作的;

  (四)在招生结束后违规补录的;

  (五)未按照信息公开的规定公开招生工作信息的;

  (六)对高校录取工作监督不力、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

  (七)其他违反国家招生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九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违反有关管理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出台与国家招生政策相抵触的招生规定或者超越职权制定招生优惠政策的;

  (二)擅自扩大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和追加招生计划,擅自改变招生计划类型的;

  (三)要求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违规录取考生的;

  (四)对高校和招生考试机构招生工作监管不力、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

  (五)其他违反国家招生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十条 招生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在单位应当立即责令暂停其负责的招生工作,由有关部门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相应处分或者其他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违规更改考生报名、志愿、资格、分数、录取等信息的;

  (二)对已录取考生违规变更录取学校或者专业的;

  (三)在特殊类型招生中泄露面试考核考官名单或者利用职务便利请托考核评价的教师,照顾特定考生的;

  (四)泄露尚未公布的考生成绩、考生志愿、录取分数线等可能影响录取公正信息的,或者对外泄露、倒卖考生个人信息的;

  (五)为考生获得相关招生资格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六)违反回避制度,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七)索取或收受考生及家长财物,接受宴请等可能影响公正履职活动安排的;

  (八)参与社会中介机构或者个人非法招生活动的;

  (九)其他影响高校招生公平、公正的行为。

  第十一条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由学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第三章 招生责任制及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 实行高校招生工作问责制。高校校长、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人、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校、本部门、本地区的招生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在招生工作中,因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除追究直接负责人的责任外,还应当根据领导干部问责的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第十三条 对在高校招生工作中违规人员的处理,由有权查处的部门按照管理权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依法予以监察处理、作出处分决定或者给予其他处理。

  第十四条 高校招生工作以外的其他人员违规插手、干预招生工作,影响公平公正、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相关案件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查处。

  第十五条 出现本办法第二章规定的违规情形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立即启动相关程序,进行调查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者案情复杂、社会影响大的,应当及时上报,必要时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参与或者直接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对有关责任人员违规行为的处理,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进行。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考生的违规行为调查和收集证据,应当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作出处理决定之前,应当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第十七条 对处理决定不服的有关责任人员和考生,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出复核或者申诉;符合法律规定受案范围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诉讼。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特殊类型招生,是指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类专业、体育类专业、保送生等类型的高校招生。

  第十九条 研究生招生、成人高校招生有关违规行为的处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标签:
高考200-450分立即查询本科升学路径
根据模考估分/高考成绩,测算录取概率,提供针对性升学方案。
  • 填报人身份
  • 选考科目

  • 所在地
  • 意向学校
  • 输入姓名
  • 联系方式
  • 预估/高考成绩
  • 福建:关于做好福建省2025年招收民航飞行学员工作的通知
    福建:关于做好福建省2025年招收民航飞行学员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和教育部关于招收民航飞行学员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25年招收民航飞行学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5-07-01
  •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招收定向培养军士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招收定向培养军士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军委政治工作部、国防动员部《关于做好2025年招收定向培养军士工作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25年定向培养军士招收工作明确如下: 2025-07-01
  • 福建2025年定向招录培养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招生公告
    福建2025年定向招录培养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招生公告 根据中组部、公安部、教育部、财政部、人社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2025年定向招录培养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公政治〔2025〕173号)精神,新疆警察学院2025年计划在我省招收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3名,以上招生计划为我省公安机关定向招录培养计划。 2025-07-01
  •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25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司法警察专业招生办法》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25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司法警察专业招生办法》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机制改革部署要求,高质量选拔公安事业的优秀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全面加强公安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办法》和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教育厅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福建省2025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司法警察专业招生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2025-07-01
进入招考公示首页
进入专业介绍首页
  • 福建高职志愿填报指南?
    福建高职志愿填报指南? 当高考的号角渐渐远去,福建高职志愿填报的序幕已然拉开。这是一场关乎未来的重要抉择,它不仅决定了你接下来的学习方向,更可能影响到你未来的职业发展轨迹。面对众多的院校和专业选择,许多考生和家长可能会感到迷茫和无从下手。别担心,今天这篇文章将为你点亮前行的灯塔,帮助你在复杂的志愿填报过程中,找到最适合自己的道路,开启高职升学的智慧之门。 2025-04-15
  • 没有被大学录取还有什么出路?
    没有被大学录取还有什么出路? 即使高考的结果没有达到你的预期,但这并不意味着你的梦想就此破灭。即使道路曲折,也请你继续坚持你的梦想,并为之努力。今天,让我们一起探讨,除了高考录取,还有哪些途径可以帮助你实现梦想。 2024-10-12
  • 2025年高考没考上大学能做什么?
    2025年高考没考上大学能做什么? 高考虽重要,却绝非人生的唯一评判标准。每年高考放榜,都有不少学生与大学失之交臂。但这并不意味着前路无光,人生的选择多种多样,“条条大路通罗马”,没考上大学,依然能通过其他途径实现自己的价值。那2025年高考没考上大学能做什么?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2025-09-01
  • 音乐剧专业2025年院校排名靠前的有哪些?
    音乐剧专业2025年院校排名靠前的有哪些? 音乐剧专业是一门融合戏剧表演、声乐演唱与舞蹈形体的复合型艺术学科,旨在培养具备“三位一体”舞台表演能力的专业人才。作为20世纪新兴的综合舞台艺术形式,音乐剧通过歌、舞、剧的有机融合,结合现代舞美技术,创造视听兼备的舞台效果。不少考生和家长都在为择校纠结,想知道哪些高校的音乐剧专业实力突出。那么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2025-11-27
进入招生章程首页
  • 2025福建高考语文真题(新课标I卷)
    2025福建高考语文真题(新课标I卷) 2025年福建高考语文已顺利结束,福建高考语文采用的是新课标I卷,考试真题与答案已经公布,考生可以通过查阅真题和答案,了解自己的考试情况,为接下来的志愿填报做好准备。更多高考资讯、高校最新政策、历年高考录取分数线、志愿填报等信息,请关注福建高考网。 2025-06-11
  • 2025福建高考日语真题
    2025福建高考日语真题 2025年福建高考日语已顺利结束,考试真题与答案已经公布,考生可以通过查阅真题和答案,了解自己的考试情况,为接下来的备考和志愿填报做好准备。更多高考资讯、高校最新政策、历年高考录取分数线、志愿填报等信息,请关注福建高考网。 2025-06-12
  • 2026年福建高考数学真题-全国高考试题答案(新课标Ⅰ卷)
    2026年福建高考数学真题-全国高考试题答案(新课标Ⅰ卷) 2026年福建高考已于6月7日开考,福建高考平台将第一时间公布2026年福建高考真题及答案,考生及家长可收藏本页面随时查看2026年福建高考真题及答案的最新更新。 2026-06-08
  • 2026年福建高考英语真题-全国高考试题答案(新课标Ⅰ卷)
    2026年福建高考英语真题-全国高考试题答案(新课标Ⅰ卷) 2026年福建高考已于6月9日结束,福建高考平台将第一时间公布2026年福建高考真题及答案,考生及家长可收藏本页面随时查看2026年福建高考真题及答案的最新更新。 2026-06-15
进入高考真题首页
  • 2020年福建省高考各类各批次投档比例
    2020年福建省高考各类各批次投档比例 实行梯度志愿投档的高校:其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军队院校区分性别,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的110%投档。如有多名考生文考总分加上政策性加分均为报考院校最低投档分、且符合学校调档要求,则不受 2020-07-24
  • 文史、理工类降分录取政策
    文史、理工类降分录取政策 本科批按照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的专业,原则上不降分录取。其中,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航海类、公安类、司法类院校(专业),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在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 2020-07-24
  • 宁德师范学院2019年高考录取规则
    宁德师范学院2019年高考录取规则 【专业录取要求】(一)外语语种要求: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考生的外语语种。非外语专业学生进校后只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二)外语成绩要求:报考英语、商务英语专业考生须 2019-06-05
  • 龙岩学院2019年高考录取规则
    龙岩学院2019年高考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考生要求专业体检受限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 2019-06-05
进入高考政策首页
  • 西南民族大学2024年体育类投档情况
    西南民族大学2024年体育类投档情况 西南民族大学2024年体育类投档情况 2024-08-01
  • 成都中医药大学2024年录取快讯-福建省本科批次
    成都中医药大学2024年录取快讯-福建省本科批次 成都中医药大学建校于1956年,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四所中医药高等院校之一。原名成都中医学院,1995年更名为成都中医药大学。历经60余年的建设发展,已成为一所以中医药学科为主体、医药健康相关学科专业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特色鲜明的高水平中医药大学,是教育部、四川省人民政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国家新一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 2024-08-04
  • 焦作大学2022年录取信息
    焦作大学2022年录取信息 第十三条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2024-09-06
  • 喜讯:闽南科技学院2025年在吉林省本科批常规志愿录取一次性录满
    喜讯:闽南科技学院2025年在吉林省本科批常规志愿录取一次性录满 7月14日,我校吉林省本科批次常规志愿录取结束。招生计划11人,投档11人。历史组计划招生5人,投档5人,最低投档分444分,最低分超出省控线60分;物理组计划招生6人,投档6人,最低投档分374分,最低分超出省控线34分。 2025-07-19
进入录取查询首页
  •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关于组织毕业生参加2025年 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关于组织毕业生参加2025年 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 根据《福建省2025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精神,今年省级“三支一扶”计划发布招募岗位1070个(详见附件1),具体岗位信息请登录福建就业网三支一扶专区查询(以下简称三支一扶专区,网址:https://www.fj99.org.cn/bys/)。岗位专业参照教育部门学科分类执行,专业代码全不匹配的,不可报该岗位。(详见附件2),为促进我院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现就毕业生参加2025年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5-04-01
  • 大连东软信息学院2019-2022年毕业生就业情况
    大连东软信息学院2019-2022年毕业生就业情况 大连东软信息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由东软出资举办的一所以工学为主,工学、管理学、艺术学、文学、医学等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民办普通高等院校。 2025-04-08
  • 营口理工学院2022-2024年部分毕业生就业情况
    营口理工学院2022-2024年部分毕业生就业情况 营口理工学院是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2009年1月,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营口市人民政府与东北财经大学、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辽宁科技大学合作建设营口大学园。经过四年孵化,2013年4月,由教育部批准建立营口理工学院。 2025-04-22
  •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百日冲刺”2025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线上双选会邀请函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百日冲刺”2025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线上双选会邀请函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抢抓就业工作关键期,加力加快就业工作进程,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顺利就业,现举办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百日冲刺”2025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线上双选会,重点聚焦2025届高校毕业生开展线上就业服务,加强优质岗位信息供给,提供就业帮助,全方位做好服务青年就业工作。 2025-07-02
进入就业情况首页
今讲高考升学

账号密码登录

其他登录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