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毕业生补助
毕业生求职补贴
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下列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按2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
(二)残疾毕业生;
(三)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四)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五)特困人员毕业生。
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
在校生或毕业五年内在闽创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毕业生,经个人申请,福建省人社厅审核通过后,按照各项目资助等级给以2-10万资金资助,具体资助方案按福建省有关文件办理。
第八章其它
第十九条对录取结果的通知
1.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告知本人。
2.考生可在各省份教育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第二十条新生报到相关规定
1.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体检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2.对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报到又未向学校提出延期报到书面申请的新生,学校将视其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3.应征入伍的新生,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第二十一条学历证书
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属于国家计划内统招,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大专毕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十二条联系方式
招生办电话:0596-2660582、2660766
申诉、举报电话:0596-2660129,邮箱:zzyjjs@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fjzzy.org/
学校招生网址:http://zs.fjzzy.org/
学校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大学路2号
邮编:363000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招生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招生政策为准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