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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建农林大学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福建农林大学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福建农林大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以及教育部的相关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福建农林大学创办于1936年,经过80多年的发展已成为一所以农林学科为优势和特色,理、工、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高水平大学。学校是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水平大学,福建省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1.高等学校全称及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福建农林大学

    2.学校代码:10389

    3.办学性质: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4.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5.学校地址:设有福州金山校区、福州大学城旗山校区、南平校区和安溪校区。新生入学报到地点以我校录取通知书为准。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要求

    第三条 学校2021年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学校招生办公室网站也将予以公布。福建省2021年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第四条 考生须符合国家及省的有关高考报考条件;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我校入学后主修外语语种为英语。福建省考生报考英语专业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试;福建省考生报考中外合作办学(中加合作班)各专业,高考外语成绩按福建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各招生专业体检受限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7.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生物科学(基地班)、生物科学类、生物信息学、生物工程、动物医学、动物科学、生态学、生态学(中外合作办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类、食品科学与工程(闽台合作项目)、轻化工程、农学、园艺、园艺(中外合作办学)、植物保护、茶学、林学类、园林、蜂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农业资源与环境(中外合作办学)、水产养殖学、环境工程、环境工程(闽台合作项目)。

    8.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动画、交通运输专业。

    9.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II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工程管理、工商管理类、财务管理、会计学、会计学(闽台合作项目)、管理科学、商务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公共管理类、公共事业管理(闽台合作项目)、土地资源管理、农业经济管理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00%-120%(部分省份和批次对投档比例有特殊要求的按要求的比例投档)。

    第七条 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范围内,凡投档我校的非美术类考生,我校按照“分数优先”且“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专业志愿的考生)”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遵循考生专业志愿进行专业调配,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以院校专业组为填报单位的志愿,只能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调剂。内蒙古文理科考生录取时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学校依据各省2021年公布的美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联考)涵盖专业范围,认可招生省份相应专业类别省级统考(联考)成绩。凡投档我校的美术类专业考生,专业统考(联考)和文化考试成绩应符合所在省份美术类本科专业有关招生录取规定,我校按照“分数优先”且“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专业志愿的考生)”的录取原则,根据相关省份相应批次的投档规则所规定的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遵循考生专业志愿进行录取。

    第八条 相同专业志愿出现同分考生时的录取原则:投档分有体现小数点位次的,按投档分从高到低录取;投档分没有体现位次的,按相关省份规定的平行志愿同分排序规则确定录取顺序;如仍同分的,再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九条 录取到中外合作办学(中加合作班)专业的考生,应有填报该专业志愿,或有填报中外合作办学(中加合作班)任一专业并服从专业调剂。闽台合作专业录取时也按此规则执行。

    第四章 学籍管理及收费标准

    第十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读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一条 新生入学体检复查后遗留问题的处理,学校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学生入学取得学籍,可根据学校转专业政策提出转专业申请,学校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

    第十三条 学校部分专业2021年按大类招生,每个专业大类包含若干个不同专业。大类招生实行分段式培养,即第一阶段为专业基础教育,按大类设置课程,第二阶段为专业培养,根据学生学习情况等在大类范围内选择专业。

    第十四条 福建省乡镇农技推广紧缺专业定向委培生面向户籍在定向县(市、区)、且在该县(市、区)报名并参加高考的考生招生。考生录取后,需在入学注册前与户籍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公务员局签订委托培养协议,并持定向培养协议入学,未签订协议者,取消录取资格;定向委培生在校期间,不得转学、转专业;毕业后定向回户籍县的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就业,在聘用单位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详见闽教学〔2013〕17号文件要求)。

    第十五条 学费标准参见闽价费〔2013〕176号、252号,闽价费〔2015〕201、286号,闽价费〔2017〕243号等相关文件,如学费标准遇上级政策调整,按新标准执行;退费办法按闽农林大财字〔2008〕9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学校坚持以生为本,立足学生需求,设置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严家显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社会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应征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学等涵盖“奖、助、贷、勤、缓、免、补”的资助体系,多层次、多方位满足贫困生的求学梦想,保障每一个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学校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八条 本章程在实施过程中,因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调整而需要变更的,按新规定执行,学校也将在招生办网站公布变更内容。其他情况由学校研究决定。
    福建农林大学 2021-06-01
  • 福建师范大学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福建师范大学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实施并巩固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确保学校招生公平、公正、平稳、规范、安全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福建师范大学(国标代码:10394),是一所具有114年办学历史、声誉斐然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福建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福建省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学校着力构建一流文科、高水平理科、有特色工科的学科体系,基本形成了文、史、哲、理、工、教、经、法、管、农、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办学格局。

    第三条 学校注册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8号。现有旗山、仓山两个校区,仓山校区办学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32号,旗山校区办学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8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四条 2021年学校普通本科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由各省(区、市)高校招生管理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同时也将在学校招生与考试办公室网站予以公布。2021年学校在福建省招生专业及计划具体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第五条 学校无预留计划,录取期间调整计划的原则:多批次录取的省份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转入同一省份下一批次;各批次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主要向生源质量较好、数量较多、升学压力较大的地区和民族工作重点地区倾斜。

    第三章  专业录取要求

    第六条 凡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各省(区、市)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且成绩合格,如考生所在省份未统一组织外语口试,则不作要求。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除中日合作办学以日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外,学校其他专业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七条 填报汉语言文学专业的考生,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填报英语、翻译专业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5分;填报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所有专业不设单科成绩要求。

    第八条 闽台合作办学、中日合作办学、中英合作办学、中意合作办学、中美合作办学等五类合作办学项目原则上只录取有填报相应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未填报相应合作办学项目任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将不予录取该类合作办学项目。

    第九条 学校高中起点的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复合型公费师范生)安排在福建省招生,具体相关事项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第十条 因身体原因不适合今后从事教师职业要求的考生不宜填报师范类专业。

    第十一条 除本章程中的专业录取要求外,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录取新生的原则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为依据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认可符合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委员会认定的政策加分,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普通类专业采用“分数优先”调配原则,根据投档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后进行专业调配,各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专业调配规则如下:首先对排序在招生计划数内(招生计划1:1范围内)的投档考生按选定“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专业志愿的考生)的方式调配确定专业,然后对排序在招生计划数以外的投档考生按不选定“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的方式调配确定专业;投档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服从调剂的由计算机自动进行专业调剂,以院校专业组为填报单位的志愿,只能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调剂;在内蒙古采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调配原则。在投档成绩相等的情况下,学校参照各省(区、市)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录取,有提供考生对应平行志愿特征分(平行志愿排序分或同分排位)的省份依据考生平行志愿特征分(平行志愿排序分或同分排位)排序录取,如仍相同的,综合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相关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采用“专业清”调配原则。学校依据各省2021年公布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联考)涵盖专业范围,认可招生省份相应专业类别省级统考(联考)成绩。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份志愿填报专业所属艺术类别省级统考(联考),在考生文考成绩、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分别不低于省定艺术类专业本科文考成绩控制线、本科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控制线(合格线)的基础上,分别执行以下录取规则:

    (一)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执行各省(区、市)艺术类投档规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未规定投档规则的省(区、市) 执行我校常规梯度志愿投档模式录取规则。在投档成绩相等的情况下,学校参照各省(区、市)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录取,如仍相同的,综合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相关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二)常规梯度志愿投档模式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在综合分相等的情况下,按相关科目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相关科目成绩的排列顺序: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语文、外语、数学。

    涉及专业和综合分折算办法如下:

    (1)音乐学、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美术学、设计学类、动画专业。综合分折算办法为:综合分=文考成绩÷文考总分×750×40%+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专业统考(联考)总分×750×60%。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综合分折算办法为:综合分=文考成绩÷文考总分×750×70%+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专业统考(联考)总分×750×30%。

    第十五条 体育类专业采用“专业清”调配原则。在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学校执行各省(区、市)体育类投档规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未规定投档规则的省(区、市),我校根据考生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考生投档成绩相等的情况下,按照专业成绩、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依次排序录取。运动训练专业的招生工作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和学校当年招生简章执行。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六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要求或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退回原籍。

    第十七条 2021年录取的本科新生中,文学院、外国语学院的新生在仓山校区就读,其他学院的新生在旗山校区就读。生源地、户籍或常住地为福州市鼓楼区、仓山区、台江区、晋安区、闽侯县上街镇、福州高新区的本科新生可申请不住校。

    第十八条 学校部分专业实行按类招生,每个专业类包含若干个不同专业,其中部分专业类同时包含师范专业和非师范专业。按类招生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将根据有关规定分选具体专业。

    第十九条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闽价〔2004〕费213号、闽价费〔2010〕205号等文件规定,学校普通本科各专业的学费收费标准具体如下: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一般专业收费标准为5040元/生•年,重点学科专业收费标准为5460元/生•年;艺术类一般专业收费标准为8640元/生•年,重点学科专业收费标准为9360元/生•年;软件工程收费标准为10500元/生•年;闽台合作办学文史类、理工类专业收费标准为15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为18000元/生•年;中日合作办学专业收费标准为20000元/生•年,中英合作办学专业收费标准为45000元/生•年,中美合作办学专业收费标准为21840元/生•年,中意合作办学专业收费标准为400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以福建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最终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学生缴费后,因个人原因放弃入学资格、退学以及其他原因终止学业的,其入学时缴交的代办费一律按实结算,学年学费和住宿费按以下办法清退:缴费后未入读的,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缴费后入读未满1个月的,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缴费后入读超过1个月,但不超过1个学期的,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清退;缴费后入读超过1个学期的,不予清退;被开除学籍的,不予清退。

    第二十条 学生在学期间第一学年、第二学年可自愿申请转专业,转专业的条件和程序依照《福建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现有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的本硕博项目、大学联盟项目、校际交流项目、暑期项目等多种国际交流访学项目及交换生项目,根据有关规定选派优秀本科生到美国、英国、芬兰、新西兰、西班牙、葡萄牙、日本、捷克、菲律宾、波兰、韩国、俄罗斯等国家知名大学进行中短期交流、学习。学校还设立本科生国际交流学习专项经费,在学期间符合相关规定者可提出申请。

    第二十二条 国家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设立校长特别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采取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帮扶措施,同时筹集设立十多项社会助学金。

    学校设有师范类专业奖学金,被录取就读国家人才培养基地和师范类专业的学生享受该项奖学金;被录取在含有师范专业的按类招生专业类学生,入学后先不享受该项奖学金,在分选具体专业后,就读师范专业的学生,开始享受师范类专业奖学金,同时按规定一次性补发分选专业之前的师范类专业奖学金。

    第二十三条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由福建师范大学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规定的,由福建师范大学授予相应的学位。

    第二十四条 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二十五条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六条  

    联系部门:福建师范大学招生与考试办公室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8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350117)
    福建师范大学 2021-06-01
  • 福建师范大学2021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福建师范大学2021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福建师范大学是教育部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福建省全国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是我国建校最早的师范大学之一,前身为1907年清朝帝师陈宝琛先生创办的“福建优级师范学堂”。学校坐落于福建省省会福州市,拥有旗山、仓山两个校区,占地面积约4000亩。现有本科专业87个,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2.3万多人,各类研究生8千多人,拥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省高峰学科9个、高原学科1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4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9个。化学、工程学、材料科学、计算机科学等4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在教育部第四轮全国高校学科评估中,有3个学科进入A类、12个学科进入B类,A类学科数、AB类学科数均位居福建省属高校第1位,A类学科数并列全国高校第45位。

    作为福建师范大学传统优势学院之一,体育科学学院具有80年办学历史,形成了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学院办学实力雄厚,拥有体育学博士后流动站、体育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教学、科研、训练、竞赛成果丰硕,整体实力位居全国同类院校前列,进入福建省高峰学科建设行列。2020年,体育教育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现有教授21人,博士生导师13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发展战略咨询委员会委员1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体育学学科评议组成员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人,教育部“国培计划”首席专家2人,福建省省级各类人才称号10人,国际级裁判7人,国家级裁判16人。学院教学、训练、科研条件优良,拥有设备先进的体育运动实验中心,是国家体育总局“运动机能评定重点实验室建设单位”,拥有2万多座位的田径场1个、4千多座位的体育馆1个、近3千座位综合体育馆1个、多个标准塑胶田径场和足球场,以及游泳池、篮球馆、排球馆、田径馆、体操馆、武术馆、羽毛球馆、网球场、健身中心等众多室内外运动场地,可满足各层次教学、训练、竞赛和科研的需要。

    福建师范大学是经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批准设立运动训练专业的高校之一,在运动训练、竞赛方面有良好的传统。福建师范大学与福建省体育局共建的福建师范大学男子排球队已进入全国甲级联赛行列。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1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福建师范大学 2021-06-01
  • 福州大学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福州大学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福州大学(国标代码10386),是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共建高校。学校创建于1958年,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理、工、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重点大学。

    第三条学校现有福州市旗山、怡山、铜盘和厦门市集美、鼓浪屿以及泉州市泉港、晋江等多个校区,办学主体位于福州市旗山校区。第一年在福州市铜盘校区培养的学院专业有经济与管理学院(含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公共管理类、物流管理、物流工程、工业工程、电子商务专业)、外国语学院(含英语、日语、德语专业)、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含社会学、应用心理学、汉语言文学专业)、法学院(法学专业)、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含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智能电网信息工程、储能科学与工程专业)、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车辆工程、机器人工程专业)、计算机与大数据学院(软件学院)(含计算机类、信息安全、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软件工程专业)、数学与统计学院(含数学类、经济统计学专业)、土木工程学院(含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交通运输类、工程管理、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智能建造专业)和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含应用物理学、电子信息类、电子科学与技术、微电子科学与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物联网工程、数字媒体技术、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专业)。先进制造学院(闽台合作办学专业)办学点位于泉州市晋江校区,厦门工艺美术学院(含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工业设计专业)办学点位于厦门市集美校区。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福州大学 2021-06-01
  • 福州大学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福州大学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进一步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促进高等学校入学机会公平,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子纵向流动渠道,让更多勤奋好学、品学兼优的农村学子进入高校就读,根据《关于2021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年3号)精神,福州大学2021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 福州大学 2021-06-01
  • 福州大学2021年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福州大学2021年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福州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共建高校。学校创建于1958年,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理、工、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重点大学。设有23个学院,现有在校普通本一批学生24421人,各类博、硕士研究生近11279人。学校现设1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个二级学科博士点;38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89个本科专业。现有教职工3209人,专任教师2102人。

    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是福州大学重点建设的学院之一,学院成立于1952年,现有两个院区,老院区坐落于国家AAAAA景区的鼓浪屿,新院区位于集美区大学城。学院现有美术学、设计学2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设计学为福建省高原学科);有艺术硕士、工业设计工程2个专业型硕士学位授权点。设有9个本科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工业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绘画、雕塑。学院现有在校生3076人,教职工224人,其中专任教师149人。经过几代人的长期努力,学院在人才培养、科研、社会服务、国际合作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师生获得全国美展金、银、铜、优秀奖;获得红点奖、IF奖项;英国皇家染色家协会国际纺织服装设计大赛亚军;中美创客大赛一二三等奖;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金银铜奖;中国包装之星金奖;“金海豚”国际动漫节金银铜奖;中国大学生游戏设计金辰奖银奖;中国大学生广告艺术节金奖等诸多国际及全国性展赛奖项;在第十三届全国美展中,我院师生30件作品入选,其中3件进京作品。学院创办了“创新研究型拔尖人才培养实验班”,探索建立“大设计”语境下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新模式,取得了省级教学成果奖。近五年来学院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艺术基金、省厅级科研项目数十项;学院拥有4个省级科研平台和4个省级教学中心(基地)及团队;学院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培单位,已举办9期研习培训班。学院注重以社会服务为导向提升自身建设水平,学院的作品陈列于人民大会堂福建厅和台湾厅;本地区多件地标性雕塑作品均为我院创作,如厦门的地标性雕塑“白鹭女神”、鼓浪屿“闽海雄风”群雕、环岛路马拉松群雕等等。学院积极推进国际化办学水平,先后与法国伽利略教育集团、德国莱茵曼应用技术大学、英国创意艺术大学、俄罗斯莫斯科工艺艺术科学院、韩国公州大学、韩国韩南大学等院校签订合作协议,近几年每年选送学生到境外高校访学交流,目前在校境外生36人。学院将继续秉承福州大学“明德至诚,博学远志”的校训,坚持术学并重,朝着建设“亚洲知名、国内一流,以传统工艺美术与现代创意设计为特色的艺术学院”的目标迈进。
    福州大学 2021-06-01
  • 福州大学2021年音乐学专业招生简章

    福州大学2021年音乐学专业招生简章

    福州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共建高校。学校创建于1958年,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理、工、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重点大学。学校设有23个学院(含1个独立学院和1个中外合作办学学院),其中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拥有音乐学、应用心理学、社会学、汉语言文学4个本科专业,拥有2个学术型硕士点,音乐表演等3个专业型硕士点、4个研究所,3个福州大学文化素质教育基地。 福州大学 2021-06-01
  • 福州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福州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福州大学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具有建设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高校之一。为推动校园体育运动的开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结合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和人才培养目标,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精神,福州大学2021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福州大学 2021-06-01
  • 福州大学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面向港澳台侨)

    福州大学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面向港澳台侨)

    一、学校简介

    福州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共建高校。学校创建于1958年,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理、工、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重点大学。

    学校拥有福州旗山、怡山、铜盘和厦门集美、鼓浪屿以及泉州泉港、晋江等多个校区,占地7000余亩,办学主体位于旗山校区。学校设有23个学院(含1个独立学院和1个中外合作办学学院),在校生37000余人(含各类博、硕士研究生12000余人)。

    学校作为国家教育部批准可招收港澳台侨本科生、研究生的高校,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招收港澳台地区和华侨学生,现已成为福建省与国际及台、港、澳地区科教文化交流的一个重要窗口。

    二、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专业(类)

    学制

    办学地点

    收费标准

    (元人民币/年)

    美术学类(含绘画、雕塑)

    4年

    厦门市集美校区

    9360

    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

    4年

    厦门市集美校区

    9360

    音乐学

    4年

    福州市旗山校区

    8900

    注:⑴住宿费根据公寓条件按每人1020-1300元人民币/年。

    上述费用如有变动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终核定下达的收费标准执行。

    ⑵美术类专业按美术学类、设计学类进行大类招生,一年级下学期根据学生意愿及综合测评成绩进行专业及专业方向分流。

    ⑶以上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生源情况进行编制,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条件及办法

    艺术类考生报考我校,应具有一定的专业基础和学科发展潜质,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从以下方式中选择一种进行报名:

    1.联合招生(报名条件详见教育部当年有关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的通知要求);

    2.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报名条件详见教育部当年有关内地高校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的通知要求);

    3.台湾学测(报名条件详见教育部当年有关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要求)。

    四、专业考核办法

    1.美术类

    2021年4月30日前(以收件日邮戳为准),考生须将以下材料邮寄至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教务科:

    (1)福州大学招收华侨港澳台美术类学生报名表打印件(点击下载);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考生本人独立完成的人物速写写生和色彩静物写生作品各一幅(均为8开用纸);

    (4)U盘,存储有以上填写完整的报名表电子版(Word格式)、考生上述作品的绘画过程完整录像视频(MP4、AVI、3GP格式均可),所有文件需压缩成一个压缩包(以考生姓名命名,RAR格式)。视频要求:速写不超过30分钟,色彩不超过120分钟,声音和图像需同期连续录制,不得中断或进行后期剪辑处理,两幅作品可分别录像。视频画面内必须出现考生写生绘画时的全景(含可识别的绘画者头面部、正在绘制的作品画面、写生绘画对象)。

    2.音乐类

    2021年4月30日前(以收件日邮戳为准),考生须将以下材料邮寄至福州大学招生考试中心:

    (1)福州大学招收华侨港澳台音乐类学生报名表打印件(点击下载);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U盘,存储有以上填写完整的报名表电子版(Word格式)、考生声乐演唱及器乐演奏录像视频(MP4格式),所有文件需压缩成一个压缩包(以考生姓名命名,RAR格式)。视频要求:声乐演唱(无伴奏,节选)不超过5分钟,器乐演奏(无伴奏,节选)不超过8分钟,每首作品必须由考生本人一次性完成,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不得进行后期剪辑处理,两个项目可以分别录像。

    五、合格名单及成绩公布

    专业考核合格名单和成绩拟于2021年5月底前在我校招生考试中心网站公布。

    六、录取原则

    在相关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范围内,参加联合招生考试者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及台湾学测学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七、培养与管理

    1.港澳台侨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福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培养与管理。

    2.符合条件者可以申请教育部、福建省等面向港澳台学生设立的奖学金。学校通过多种渠道鼓励和支持港澳台侨学生完成学业。

    3.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培养计划规定内容并达到毕业要求者,由福州大学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福州大学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福州大学招生考试中心(邮编350116)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理工路852号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邮编361024)
    福州大学 2021-06-01
  • 华侨大学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华侨大学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相关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高等学校全称:华侨大学。

    第三条 学校代码:10385。

    第四条 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综合性大学,中央统战部直属高等学校。

    第六条 学校地址。

    厦门校区: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
    华侨大学 2021-06-01
  • 华侨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及优秀运动员保送录取招生简章

    华侨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及优秀运动员保送录取招生简章

    为推进学校体育文化建设,提高学生运动竞赛水平,根据教育部及体育总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校2021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以及符合《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保送录取运动员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科字〔2020〕155号)的优秀运动员。 华侨大学 2021-06-01
  • 厦门大学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凤凰计划)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凤凰计划)招生简章

    根据《关于2021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3号),2021年我校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凤凰计划),定向招收符合报考条件的来自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厦门大学 2021-06-01
  • 厦门大学2021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2021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下同)高出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按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执行,下同),理科考生高出60分及以上、文科考生高出40分及以上、高考改革省份高出40分及以上(高考总分非750分的省份按总分750分折算并四舍五入计算)。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

    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任一竞赛中获得国家一、二等奖的优秀高中毕业生,且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厦门大学 2021-06-01
  • 厦门大学2021年本科生高水平运动队和保送录取运动员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2021年本科生高水平运动队和保送录取运动员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具有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高校之一。为了推动厦门大学竞技体育的发展,丰富校园体育文化生活,根据厦门大学高水平体育运动队的需要,2021年我校将继续通过专项体育运动水平、身体素质和文化课综合考核的方式,选拔具有体育专长的考生。 厦门大学 2021-06-01
  • 厦门大学2021年本科生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2021年本科生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外语类保送生工作的有关精神,为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优秀综合素质和外语培养潜能的创新型人才,结合我校人才培养实际情况,制订本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 2021-06-01
  •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实施,保证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2021-05-12
  • 云南师范大学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云南师范大学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云南师范大学 2021-04-29
  • 成都工业学院2020年本专科招生章程

    成都工业学院2020年本专科招生章程

    成都工业学院(Chengdu Technological University),建国前该校举办过染织、应化、机械、冶金、矿业、土木、皮革,通讯、电焊、汽车、航技等专业。 成都工业学院 2021-02-03
  • 成都工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成都工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成都工业学院(Chengdu Technological University),建国前该校举办过染织、应化、机械、冶金、矿业、土木、皮革,通讯、电焊、汽车、航技等专业。 成都工业学院 2021-02-03
  • 延边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延边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延边职业技术学院 2021-02-01
  • 延边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延边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延边职业技术学院 2021-02-01
  • 延边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延边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延边职业技术学院 2021-02-01
  •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2021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2021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2021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是经教育部(教发函〔2006〕81号)批准,将西南财经大学的涪江校区进行整体置换,并完整继承了原西南财经大学电子商务学院的全部师资和管理队伍、办学理念、图书资料、教学设备、校园建筑及生活设施等而设立的独立学院。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学校先后获得“中国最具办学特色独立学院”“亚太区最具发展潜力品牌院校”“中国设计教育成果奖”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 2021-02-01
  •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章程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章程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章程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是经教育部(教发函〔2006〕81号)批准,将西南财经大学的涪江校区进行整体置换,并完整继承了原西南财经大学电子商务学院的全部师资和管理队伍、办学理念、图书资料、教学设备、校园建筑及生活设施等而设立的独立学院。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学校先后获得“中国最具办学特色独立学院”“亚太区最具发展潜力品牌院校”“中国设计教育成果奖”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 2021-02-01
  • 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部颁代码12901)是省政府批准、教育部核准备案的普通警察类高职院校,学院前身是吉林司法警官学院(由吉林省司法学校和吉林省劳改工作人民警察学校合并而成),具有二十多年独立举办高中后普通中专教育的历史和十余年联办成人本、专科教育的经验。在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亲切关怀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几代警院人风雨兼程四十余年,学院由小到大,发展迅速。今天的学院已经发展成为一所以培养基层监狱、戒毒人民警察、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和书记官为主,同时积极为安全防范行业和社会相关部门培养具有高素质、应用型法律专业人才的高等法律职业院校。 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21-02-01
  • 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部颁代码12901)是省政府批准、教育部核准备案的普通警察类高职院校,学院前身是吉林司法警官学院(由吉林省司法学校和吉林省劳改工作人民警察学校合并而成),具有二十多年独立举办高中后普通中专教育的历史和十余年联办成人本、专科教育的经验。在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亲切关怀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几代警院人风雨兼程四十余年,学院由小到大,发展迅速。今天的学院已经发展成为一所以培养基层监狱、戒毒人民警察、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和书记官为主,同时积极为安全防范行业和社会相关部门培养具有高素质、应用型法律专业人才的高等法律职业院校。 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21-02-01
  • 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部颁代码12901)是省政府批准、教育部核准备案的普通警察类高职院校,学院前身是吉林司法警官学院(由吉林省司法学校和吉林省劳改工作人民警察学校合并而成),具有二十多年独立举办高中后普通中专教育的历史和十余年联办成人本、专科教育的经验。在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亲切关怀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几代警院人风雨兼程四十余年,学院由小到大,发展迅速。今天的学院已经发展成为一所以培养基层监狱、戒毒人民警察、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和书记官为主,同时积极为安全防范行业和社会相关部门培养具有高素质、应用型法律专业人才的高等法律职业院校。 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21-02-01
  • 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部颁代码12901)是省政府批准、教育部核准备案的普通警察类高职院校,学院前身是吉林司法警官学院(由吉林省司法学校和吉林省劳改工作人民警察学校合并而成),具有二十多年独立举办高中后普通中专教育的历史和十余年联办成人本、专科教育的经验。在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亲切关怀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几代警院人风雨兼程四十余年,学院由小到大,发展迅速。今天的学院已经发展成为一所以培养基层监狱、戒毒人民警察、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和书记官为主,同时积极为安全防范行业和社会相关部门培养具有高素质、应用型法律专业人才的高等法律职业院校。 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21-02-01
  • 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章程

    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章程

    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是由国家教育部教发函[2004]21号文件批准成立的独立学院,是按照教育部教发[2003]8号文件的要求,由公办高校——电子科技大学吸收社会资金举办的按新机制新模式运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 2021-02-01
  • 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高职单独招生章程

    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高职单独招生章程

    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独立学院,是由电子科技大学与成都国腾实业集团合作创办,是采用新模式新机制举办的以本科层次为主的普通民办高等学校。学院创建于2001年,现有11个院系,在校学生17000余名。 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 202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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