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高考资讯 > 头条新闻
  •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同意福建艺术职业学院章程部分条款修改的批复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同意福建艺术职业学院章程部分条款修改的批复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

    你校《关于申请核准〈福建艺术职业学院章程(修正案)〉的请示》(闽艺职院〔2023〕4号)收悉。经审核,该章程修正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和《福建省公办高校章程修订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予核准。
    福建省教育厅 2023-02-21
  • 刚刚!2023福建高职招考安排公布,最快4.13起填志愿!

    刚刚!2023福建高职招考安排公布,最快4.13起填志愿!

    日前,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高职分类招考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进行。 福建中学生 2023-02-17
  •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有关本科普通高校,各高职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是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技术技能人才选拔的重要渠道。为确保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以下简称“高职分类招考”)公平公正、平稳有序,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我省高职分类招考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福建省教育厅 2023-02-17
  • 教学〔2021〕2号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

    教学〔2021〕2号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

    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 体育局、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体育局,有关部门 (单位)教育司(局),部属有关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 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进一步深化高校高水平运动队 (以下简称高水平运动队 ) 考试招生改革,强化规范管理,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福建省教育厅 2023-02-14
  •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体育局转发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体育局转发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体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有关高校:现将《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福建省教育厅 2023-02-14
  •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同意福建开放大学章程修正案的批复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同意福建开放大学章程修正案的批复

    福建开放大学: 

    你校《关于报送〈福建开放大学章程(修订稿)〉的请示》(闽开大〔2023〕10号)收悉。经审核,该章程修正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和《福建省公办高校章程修订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予核准。 
    福建省教育厅 2023-02-07
  • 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为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保障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高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教育部 2023-02-06
  • 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招生考试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着眼于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考试组织、高考改革等工作,加强高校考试招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实施。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教育部 2023-02-06
  •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同意福建医科大学章程修正案的批复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同意福建医科大学章程修正案的批复

    福建医科大学: 

    你校《关于提请〈福建医科大学章程〉修正案核准的请示》(闽医大〔2022〕260号)收悉。经审核,该章程修正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和《福建省公办高校章程修订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予核准。 

    请你校重新印发新修订的章程,向本校和社会公布,并于公布之日起30日内,将电子文本和正式文本(一式两份)报我厅备案。 
    福建省教育厅 2023-01-30
  •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同意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章程部分条款修改的批复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同意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章程部分条款修改的批复

    你校《关于申请核准〈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章程(修正案)〉的请示》(榕职院综〔2022〕48号)收悉。经审核,该章程修正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和《福建省公办高校章程修订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予核准。 

    请你校重新印发新修订的章程,向本校和社会公布。并于公布之日起30日内,将电子文本和正式文本(一式两份)报我厅备案。 
    福建省教育厅 2023-01-19
  •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同意福建江夏学院章程修正案的批复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同意福建江夏学院章程修正案的批复

    你校《关于核准〈福建江夏学院章程修正案〉的请示》(闽江夏〔2022〕37号)收悉。经审核,该章程修正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和《福建省公办高校章程修订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予核准。

    请你校重新印发新修订的章程,向本校和社会公布,并于公布之日起30日内,将电子文本和正式文本(一式两份)报我厅备案。
    福建省教育厅 2023-01-18
  •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同意宁德师范学院章程修正案的批复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同意宁德师范学院章程修正案的批复

    你校《关于申请核准〈宁德师范学院章程〉的请示》(宁师院〔2022〕65号)收悉。经审核,该章程修正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和《福建省公办高校章程修订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予核准。  福建省教育厅 2023-01-18
  •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同意漳州科技职业学院章程修订的批复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同意漳州科技职业学院章程修订的批复

    经审核,你校送审的《漳州科技职业学院章程(2022年校准稿)》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规定,现予核准。 福建省教育厅 2023-01-18
  •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同意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章程修订的批复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同意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章程修订的批复

    经审核,你校送审的《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章程(2022年校准稿)》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规定,现予核准。

    福建省教育厅 2023-01-16
  •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高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高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教育部和省招委会有关规定,为做好今年我省高考(含普通高考和高职分类招考,下同)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福建省教育厅 2023-01-12
今讲高考升学

账号密码登录

注册
其他登录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