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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同意集美大学章程修正案的批复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同意集美大学章程修正案的批复

    集美大学:

    你校《关于申请核准〈集美大学章程(修正案)〉的请示》(集大综〔2022〕22号)收悉。经审核,该章程修正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和《福建省公办高校章程修订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予核准。
    福建省教育厅 2022-12-20
  •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外语口试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外语口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为做好2023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外语口试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2-12-16
  • 2023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考生须知

    2023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考生须知

    2023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将于2022年12月28日开始在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2-12-16
  • 福建省第十七届运动会大学生部成绩榜单公布

    福建省第十七届运动会大学生部成绩榜单公布

    12月4日,主题为“青春省运,山水武夷”的福建省第十七届运动会在南平市圆满闭幕。全省共有82所院校,8700余名运动员、教练员,800余名裁判员参赛,大学生运动健儿竞技绿茵、争霸赛场,取得优异成绩,共18人打破14项大学生省记录。 福建省教育厅 2022-12-13
  •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第二轮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方案》《福建省一流应用型高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第二轮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方案》《福建省一流应用型高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各高等学校: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福建省第二轮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方案》《福建省一流应用型高校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教育厅 2022-12-13
  • 2023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考生须知

    2023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考生须知

    2023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将于2022年12月14日开始在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2-12-02
  • 2023年普通高考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的通告

    2023年普通高考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的通告

    根据《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将做好2023年普通高考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工作通告如下: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2-11-28
  • 2023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书法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考生须知

    2023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书法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考生须知

    2023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书法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将于2022年12月4日在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2-11-24
  • 2023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考生须知

    2023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考生须知

    2023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将于2022年12月3日-4日在福州城区标准化考点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考试防疫要求将按疫情变化适时调整,考生应密切关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福建师范大学考点的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考试防疫要求和福州市疫情防控要求,遵守考试防疫规定。同时,应积极配合学校或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做好考前身体健康情况摸排工作,如实填报目前居住地、身体健康情况等信息。若因考生未主动报告滞留状态、信息造假、拒绝配合进行信息摸排等个人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参加省级统考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2-11-22
  •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省属中职学校,有关高职院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职学考”)工作,通知如下: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2-11-19
  • 福建省2023年体育类艺术类省级统考温馨提醒

    福建省2023年体育类艺术类省级统考温馨提醒

    2023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将于2022年11月21日起陆续举行。鉴于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保障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正常参加考试,现提醒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2-11-18
  • 关于2023年1月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补报名的通告

    关于2023年1月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补报名的通告

    经研究决定,我省2023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补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19日8:00—20日18:00,报名条件与方法详见《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闽教考〔2022〕17号),请符合条件仍未报名的考生尽快报名,以免错过报名时间。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2-11-17
  • 教育部部署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安全有序

    教育部部署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安全有序

    日前,教育部印发通知,对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工作作出部署。一起来看具体内容——
    通知强调,2023年高校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工作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和《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2号)等文件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健全完善考试招生规章制度,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规范管理,确保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
    教育部政务新媒体“微言教育” 2022-11-11
  • 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基本要求

    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基本要求

    一、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

    1. 招生专业范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和教育部2021年、2022年公布的《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中“艺术学”门类下设各专业,以及《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中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和本科专业“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下设各专业和“民族文化艺术类”“广播影视类”等部分专业,统称为艺术类专业。

    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得设专业方向。对因培养工作需要,确需在招生考试环节加以区分的,有关高校可设立招考方向(专业后加括号注明),如舞蹈表演(民族舞方向)。不得作为招考方向的情况包括:本科专业目录中已有的专业门类、专业类、专业名称;与本专业选拔和培养无合理相关性的方向;改变本专业所在类别属性的方向,如体育运动项目方向;具有管理类专业属性的方向等。
    教育部 2022-11-11
  • 海军招收飞行学员初检预选体检表

    海军招收飞行学员初检预选体检表

    2023年海军招收飞行学员初检预选体检表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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