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全省普通高校招生暨招生监察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所有申请享受高考加分的考生,均须就其对应的加分项目向当地高招办申报。各级高招办和有关单位要按规定对申报高考加分的考生及其项目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享受高考加分。
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教育部门要继续会同公安、民族、体育、科协、侨务等部门,通力协作,加强对考生资格或身份的审核,特别是对申报高考加分的考生及其项目、艺术或体育等特殊类型考生的联合审查,坚决取消不符合要求的考生的加分资格,杜绝高考加分上的各种弄虚作假和投机取巧行为。
此外,省高招办、高等学校在招生信息公示和考试录取期间,须向社会公开举报信箱、电话及受理举报的单位和地址,安排专人接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逐一进行核查处理,确保公示、监督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