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京大学申报的学分制收费方案已获得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的批准,从2009年秋季开始,南京大学都将率先在江苏省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
据悉,南京大学具体学分制收费暂行办法已出台。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后,南京大学的学费由专业学费和课程学分学费两部分组成,其中专业学费按学习年限每学年收取,课程学分学费则按学生所修课程的学分数收取,所有课程学分学费在南京大学的单价为80元/学分。学生对照相应的院系、专业后查看学制、毕业要求总学分、专业学费等就可自己算出,学生完成学业所缴纳的学费总额(不含修读教学计划以外课程的学费和重新学习课程的学费)不会高于实行学年制的学费总额。
收费采取学年初预收,学年终结算,多退少补的方式。如应收学费总额超过预收部分的,不足部分在下一学年缴纳预缴学费时一并收取;应收学费总额未到预收额的,差额部分结转下一学年抵冲预缴学费,依次类推直到毕业时结清所有学费。如果修读副修(双学位)课程按课程的学分收取课程学分学费,也可免收专业学费。副修(双学位)课程的学分学费在申请选定后单独缴纳。
针对考试不及格不能取得相应课程学分的学生将给予一次免费补考的机会,经免费补考仍不及格的学生,必须重新学习该课程,然后按该课程的学分收取学分学费。如果学生注销原有成绩后又重新学习课程,还是要按该课程的学分收取课程学分学费,重新学习课程的学分学费也在申请选定后单独缴纳。
据了解,南京大学还把开学前两周定为课程试修期,如果学生因各种原因在课程试修期间自行退选课程,可不计学分,免收退选课程的学分学费。如果学习时间在课程课时一半以内,则收取退选课程50%的学分学费;超过一半的,就要全额收取退选课程的学分学费,且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完成课程退选申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