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2014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以下简称“高职招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一、院校层次、性质
学校全称:福州英华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2708(全国代码)
学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浚边福州英华职业学院(邮编350018)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二、学校简介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坐落于美丽的东南沿海开放城市---福建省会福州,位于仓山区城门镇,紧靠福厦公路,毗邻火车南站,环境优美,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是一所由海内外校友无偿捐资,纳入国家统一计划招生,具有独立颁发大专文凭资质的综合性高等院校。学院前身系1881年创办的“英华书院”。学院占地300多亩,全校教职工150多人,在校生2000多人。开设专业五大类,共有26个热门专业。
三、2014年高职招考专业及指导性招生计划具体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公布为准。
四、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
1.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高职招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2014年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2.成立以学校党委分管纪检的院领导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3.录取规则:
(1)我校2014年高职招考所有招生专业均实行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顺序”的录取规则。根据不同生源类别,将进档考生分为高中组和中职组,其中高中组考生按文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中职组考生分类别按文考总成绩(含照顾政策加分,下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然后按顺序将每个队列中的考生依次按专业填报顺序录取。若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已录满,但有填写“服从专业调剂”,则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各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2)第一阶段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则进行第二、第三阶段录取。第二、第三阶段录取时实行同样的录取规则。
(3)凡被我校2014年高职招考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高招,未被录取的可继续按有关规定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高招。
4.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高职招考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14〕1号)精神执行。
五、2014年我校高职招考收费项目、标准按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及学校最终确定公布的收费标准执行,退费办法按闽价〔2006〕费154号文件执行。
六、学历文凭和学生待遇
高职招考录取的学生属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学生毕业颁发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在学费、学籍管理、学历文凭、“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以及学校的奖、贷、助学等方面与普通高考高招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七、咨询、查询、联系方式
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可登录学校网站或来电咨询我校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学院网址:http://www.fzacc.com ,招生咨询电话:0591-88029322,招生咨询QQ:1276399173,1912130103招生办传真:0591-88029322,招生投诉电话:0591-83576911
八、本章程由英华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