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部)、各部门:
为了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我院行政人员兼任课程教学的管理工作,根据学院有关规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系(部)按照以下条件聘用行政人员承担课程教学任务。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原则上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
2.所承担课程与本人所学专业、研究专长相符。
二、支持和适当鼓励行政人员承担课程教学任务,并加强管理。
1.承担的课程教学工作量严格按照科院发〔2018〕1号《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教职工教学工作量调整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执行。
2.各教学系(部)须按照学院有关教学管理的相关要求,对兼课人员的教学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教学质量。要对兼课人员的职责履行、教学任务完成、学生评教反应等情况进行过程跟踪,及时反映出现的问题并督促改进。对出现教学差错及事故者、违反师德规范要求者,按照学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兼课人员要积极主动加强与部门、教学系(部)的协调沟通,确保在履行好岗位职责的同时高质量地完成课程教学任务。
三、具体工作安排
1.行政人员兼课实行“一学期一审批制”,按照以下程序审批:
(1)个人填写《科技学院行政人员承担课程教学任务审批表》;
(2)个人所在部门、兼任课程所在系(部)签署意见后,统一交教务办;
(3)教务办汇总初审后,报学院审批;
(4)相关教学系(部)、个人按照审批意见执行。
2.请各教学系(部)于2018年3月3日前将《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行政人员教学工作量汇总表》纸质稿和电子档,以及《科技学院行政人员承担课程教学任务审批表》纸质稿,交教务办卢兴华老师处。
附件一:《科技学院行政人员承担课程教学任务审批表》
附件二:《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行政人员教学工作量汇总表》
教务管理办公室
2018年1月22日
下载请单击右侧链接--> 教务[2018]1号 关于做好行政人员承担课程教学任务管理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