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有关高校:
为全面落实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高职大规模扩招的要求,着力提高我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19〕12号)和《广东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实施2019年第二期高职扩招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适应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对技术技能人才的紧迫需求,把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作为缓解当前就业压力、解决高技能人才短缺的战略之举,坚持系统化推进、质量型扩招,加快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各类技术技能人才,让更多青年凭借一技之长实现人生价值,让三百六十行人才荟萃、繁星璀璨。
二、招生院校及专业
第二期高职扩招专项行动采用院校自主招生方式,重点开展“4个专项计划”和“1个试点”。分别是:面向退役军人开展“退役军人学历提升计划”;面向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和制造业产业工人等社会人员实施“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面向学历未达标的幼儿园在职教师实施“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计划”;面向医疗机构(指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以及急救站等,下同)在职员工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学历提升计划”;面向现代学徒制合作企业在职员工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其中,“退役军人学历提升计划”及“基层卫生人才学历提升计划”招生拟于11月组织开展,具体报名、志愿填报的时间和要求等事宜另行通知。退役军人考生可选择报考“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也可选择报考拟于11月开展的“退役军人学历提升计划”。
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下岗失业人员、持退役证(或复员证、退伍证)的退役军人、持证的新型职业农民(含农民职业经理人)报考“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以及符合招生院校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报考,招生院校可根据生源实际申请单列招生计划、单独录取。
2019年第二期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招生院校、招生类型、专业及计划请查询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eea.gd.gov.cn/)或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gdsksy)。院校招生专业具体信息及要求请登录院校招生网查阅院校高职扩招招生简章。
三、招生对象
第二期高职扩招专项行动对象为符合《关于做好广东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18〕15号)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的在岗职工、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社会人员。符合条件的港澳台考生以及累计具有广东省1年(含)以上社保并与我省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外省户籍在职员工也可报考。
2019年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含录取后不报到考生)不得报名参加第二期高职扩招专项行动。
四、报名及志愿填报
符合条件且拟报考2019年第二期高职扩招专项行动的考生须参加广东省2019年高职扩招高考报名后再进行院校专业志愿填报。高职扩招高考报名、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及复核工作流程详见附件1。
考生需登录2019年第二期高职扩招专项行动高考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http://www.eeagd.edu.cn/pgks,下称“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完成高考报名及志愿填报,并按附件1要求进行报名确认、志愿填报以及报考资格审核、复核。报名及志愿填报时间为9月26日9:00至30日17:00,报考资格审核、复核及志愿确认时间为2019年9月26日9:00至10月9日17:00。退役军人学历提升计划及基层卫生人才学历提升计划的报名及志愿填报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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