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培养方式
(一)除退役军人学历提升计划以学校培养为主,全日制学习外,其他专项试点采用在岗培养与学校培养相结合的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实行工学交替等弹性学习形式,采取适合社会人员、方便就学、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探索线上与线下混合教学和网上教学,实施学分制管理改革。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计划、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和基层卫生人才学历提升计划,可开展“走读”教学,学生平时在岗学习,工作日晚上或者节假日在教学地点集中上课。
(二)第二期高职扩招专项行动录取考生,学籍管理、毕业证书等由招生院校负责。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其他专项试点班或非试点班。其他专业学生或试点专业非试点班学生均不能转入试点班学习。
(三)第二期高职扩招专项行动录取考生在2020年春季入学。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高校普通专科毕业证书。毕业生在落实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九、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高职扩招是缓解当前就业压力、解决高技能人才短缺的战略之举,是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部署的关键举措,是提高我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满足人民群众期望、提高职业教育吸引力的重要途径,是推动广东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产业变革的重要支撑。各地市必须认清形势,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2019年第二次高职扩招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二)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要求。各地市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细化工作方案,加大宣传力度,多渠道、全方位做好高职扩招政策、高职助学政策等宣传工作,努力让高职扩招政策家喻户晓,鼓励引导更多考生报考高职院校,营造高职扩招良好氛围。各招生院校要成立高职扩招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负责同志,制定扩招方案,落实人财物等保障措施,统筹做好高职扩招各项工作;要针对考生资格复核工作量大、时间紧且又适逢国庆假期的实际,合理安排工作人员,确保按时完成资格复核工作。
(三)加强教学管理,确保培养质量。各招生院校要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针对生源多样化特点,突出技能培养,单独编班,单独培养,分类制定和实施具有较强针对性、适应性和实效性的人才培养方案。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创新教学组织和考核评价,推进诊断与改进工作,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障体系。深化人才培养机制改革,实行弹性学习制度和灵活多元教学模式,探索学分制管理改革。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互通衔接,有序开展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积极引导学生参与“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鼓励推行现代学徒制、订单培养等“校企精准对接、精准育人”培养模式。
(四)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完成扩招任务。省教育厅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院校扩招工作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19〕75号)精神,将高职扩招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对地市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强校工程”考核的重要内容,压实各地、各招生院校责任。各地、各招生院校要全面落实目标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将高职扩招任务分解落实,做到任务明确、目标具体、责任到人,共同完成好高职扩招任务。
广东省教育厅
2019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