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考生所在中学应对考生在校表现作出鉴定;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应对考生本人、家庭情况和主要社会关系等进行考查,提出考查意见;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应及时汇总考核情况,客观公正地对考生作出明确的考核结论,并由考核组组长签字负责。考生户籍所在地与其就读的中学、教育机构或工作单位等不在同一区域的,政治考核工作由考生报考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负责,考生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配合。
5.结论使用:政治考核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结论由县(市、区)人民武装部通知考生所在中学。对考核结论有异议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应当组织复议。考核结论合格的考生,到当地人民武装部领取本人的《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和体检;考核结论为不合格的考生,不再参加面试、体检。
三、关于军队院校招生面试体检工作
1.时间地点:7月25日-27日,面试体检工作一并实施。全省设立福州点、泉州点2个面试体检点,福州点主要承担福州、莆田、南平、宁德、三明、平潭6个地区考生的面试体检任务,由联勤保障部队第900医院、省军区战备建设局共同组织实施,参检考生先行到省军区门诊部报到检录(福州市鼓楼区白龙路3号),而后由省军区招生办统一组织乘车前往体检点(联勤保障部队第900医院第二住院部);泉州点主要承担厦门、泉州、漳州、龙岩4个地区考生的面试体检任务,由联勤保障部队第910医院、泉州军分区共同组织实施,地点在联勤保障部队第910医院(泉州市丰泽区花园路180号)。
2.具体安排:①25日,福州、平潭地区考生在福州点参检;泉州地区考生在泉州点参检;②26日,南平、三明地区考生在福州点参检;漳州地区考生在泉州点参检;③27日,莆田、宁德地区考生在福州点参检;厦门、龙岩地区考生在泉州点参检。各地区考生必须严格按照明确的时间节点和所指定的体系医院参加面试体检,逾期不再组织。参检考生必须严格遵守军校招生面试体检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要求,体检当日身体出现发热症状的不予入场参检,考生如有隐瞒个人疫情防控有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疫情防控隐患、不服从现场管理等行为,直接取消面试体检资格。
3.标准条件:①面试。按2008年国家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原总政治部干部部印发的《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面试表》(以下简称“面试表”)(附件4)的内容与要求执行。②体检。按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颁布的《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军后卫〔2016〕305号)执行。③参加条件。根据往年军队院校在福建省的实际招生录取情况和疫情防控要求,合理确定军检控制线,高考成绩不低于(包括等于)军检线的考生方可入场参检,军检控制线于体检日之前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