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实施方式:按照先面试、后体检的顺序组织实施。
①省军区招生办对面试工作人员统一编组,设面试组和复议组。面试组每组3人,主要采取目测、口令调整和语言交流等方法,考察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等方面的基本素质。复议组负责对有争议的面试结果进行复议。
②考生面试后,面试工作人员应立即填写面试表,并将面试结果当场告知考生,面试表由各组负责人签字后当场交还考生本人(面试工作人员不得将面试表带出面试点),并在面试合格考生的《面试表》“面试结论”栏里签署面试结论。考生对面试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复议申请,由复议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告知考生,复议结果为最终结论。
③面试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面试合格的考生参加体检,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参加体检。
④体检由省军区招生办牵头协调,福州点由联勤保障部队第900医院具体负责,泉州点由联勤保障部队第910医院具体负责。严格体格检查,认真落实主检医生负责制,体检结果公示制,坚决防止各种人情干扰。体检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装甲专业合格、测绘专业合格、雷达专业合格、水面舰艇专业合格、潜艇专业合格、潜水专业合格、空降专业合格、特种作战专业合格、防化专业合格、医疗专业合格、油料专业合格、其它专业合格和不合格,实行主检医师签字负责制。
⑤体检合格考生名单于7月28日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公布。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于7月29日上午8时前到体检点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论,于7月30日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复查合格考生名单。
5.要求:各地区考生必须严格按照明确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体检,未能按时参加的,逾期不再组织。由原总政治部明确的体检项目所需费用全部免除,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目收取考生和家长的费用。
四、关于军队院校招生录取工作
1.招生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原总政治部政干〔2010〕122号、123号文件精神和《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政干发〔2008〕19号)规定执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继续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军队院校招生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成绩和报考志愿,按招收专业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严密录取程序,严格按计划指标、招生标准、规定比例投档,投档数量不足的,及时公开缺招计划和征集志愿,严禁私自调整招生计划。
2.做好军队院校招生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工作是提高招生质量的重要保证。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军分区(警备区)战备建设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和联勤保障部队第900、910医院,要本着对国防建设、对军队院校和对考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计划部署,严守工作纪律,确保2020年军队院校在我省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圆满完成。
3.切实落实阳光招生,把招生工作纳入舆论、社会、群众和纪律监督,以公开透明促公平公正;开通查询举报电话,对考生和家长反映举报的问题,一律登记在案,及时妥善处理;加大招生工作专项检查力度,成立军地联合巡视组对招生秩序进行检查督导,对查证属实的违规违纪问题严肃处理,倒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